1、如果廢死了怎麼辦?
在民國95年時,法務部就針對廢除死刑的配套措施修法,將刑法中唯一死刑之罪修正為死刑或無期徒刑,即所謂的「相對死刑」,也同時修正刑法第77條,將無期徒刑假釋門檻由15年提高至25年,與刑法第51條數罪併罰上限提高至30年,由此可知若於死刑廢除後,原先的死刑可能將由無期徒刑取代。
2、民眾怎麼看?
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於2016年統計,臺灣反對廢死的民眾有69%認為我國即使將死刑改為無期徒刑並終身監禁仍保持不同意態度,ETtoday民調雲於2024年1月所做成的民調顯示,近85%的民眾認為現行法令無法保障被害人,作者也自行做了民調,有近70%民眾認為目前我國矯正機關教化無法保障被害人及一般民眾,由此可知,我國民眾對於矯正機關的教化其實並不足以信任。
3、矯正機關教化暴力犯罪的政策與問題
於2015年時高雄大寮監獄爆發的挾持事件,依據矯正署所做成的調查報告,六名嫌犯的訴求皆對監所的措施略有不滿,且這六名嫌犯的刑期皆為20年以上至無期徒刑且涉及暴力犯罪案件之重刑犯。
在犯罪學的社會學習理論認為,暴力犯罪的成因與周遭環境有關,且犯罪學的人格特質理論也認為,具爆發型的人格特質容易因輕微刺激引發暴力犯罪,若改變犯罪者周遭的環境,則可以降低犯罪發生,現行法務部矯正署各監所教化課程大致可分為輔導、宗教、才藝、職業教育、一般教育、法治教育等,作者認為若要改善民間對於重刑犯的教化疑慮,可藉由才藝課程陶冶受刑人的心理,在將來賦歸社會後,除了能改善人際關係,也能改善民間對於受刑人的再犯疑慮,並能增加自身技能。
4、藝術教化
前矯正署長吳憲璋於民國92年中央警察大學警學叢刊發表對於藝術教化的看法,吳署長認為:⌈藝術教化是一種表現性藝術,藉音樂等藝術的學習過程及具體創作表現,幫助受刑人適應現實生活、再造活潑開朗個性及建立肯定自我信心。⌋
美國藝術治療學會於2004年時所做的研究認為,藝術教化可以培養受刑人自我情緒管理與控制,且國際學者Menning於2010年針對紐西蘭矯正機關實施音樂課程研究發現,受刑人與管理員的相處更為融洽。
我國前矯正機關典獄長廖德富,於2003年時成立才藝班並對其做了研究,發現受刑人接受才藝班教化後,除了認知過去自己犯下的罪刑是錯誤的,在監表現業也呈現情緒穩定,由此可知若於廢除死刑後要降低民眾對於監所教化的信任與受刑人再犯疑慮,藝術教化是可以納入考慮的,尤其是音樂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