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國會改革最新進度到哪了?朝野大戰表決逾160次 這些法條二讀通過

2024-05-22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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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立法院會21日繼續處理國會改革法,朝野立委在議場內各自舉牌呼口號表達立場。(柯承惠攝)
立法院會21日繼續審議國會改革法,朝野立委在議場內各自舉牌呼口號表達立場。(柯承惠攝)

調查權行使時限,民進黨團主張最遲應於該屆立委任期屆滿終止,但二讀條文規定,調查委員會及專案小組應在會期中成立,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的時間不在此限,而議案調查完畢提出報告及處理意見後,委員會或專案小組才解散,或於該屆立委任期屆滿時自動解散;成員組成方面,調查委員會依黨團席次推派,專案小組則由委員會推派。而召集委員部分,民進黨團主張設2名召委,但據二讀條文,調查委員會及專案小組僅設1名召委,並由所屬成員互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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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民進黨團將國會調查權限縮於機關、機構,據21日二讀條文規定,國會調查權行使範圍涵括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有關人士,需在5天內提供相關資料,若資料已經司法或監察機關先調取,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行使調查權時也得詢問相關人員並命其出席證言,但應在5天前通知,被調閱的文件則應派專人送達立法院,由立法院專人保管。

據21日二讀條文,國會行使調查權時若要進行詢問,需有3分之1以上委員出席,且須出以懇切態度,不得有強暴、脅迫或強迫證人為不利己的供述,詢問前應令受調者宣誓並告知其有權拒絕證言,而受調者若認為委員逾越職權範圍或侵害法定個人隱私等,應陳明理由,經會議主席裁示後得拒絕證言或交付資料。

20240521-立法院會21日繼續處理國會改革法,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中)出席。(柯承惠攝)
立法院會21日繼續審議國會改革法案,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中)站上主席台表態。(柯承惠攝)

不過,直至午夜前,攸關國會調查權的調查報告、處理意見效力等相關條文,及在藍白共提再修正動議中,與國會調查權相輔相成的聽證會,今日均未及處理,預計將在24日院會二讀;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21日受訪時預告,若國會改革修正法案無法在今天三讀通過,將在24、28日院會繼續審議。

公部門不配合調查 藍白移送監察院、綠最高罰30萬

而依據21日二讀條文,若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於調閱資料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得經院會決議移送監察院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而法人、民團或社會有關人員於調閱資料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同樣得經院會決議處1萬至1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若不服者得於處分書送達次日起2個月內,向立法院所在地的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別的是,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雖未經二讀通過,但民進黨團版本提及,機關或機構在國會行使調查權時,若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拖延、隱匿不提供或拒絕出席調查公聽會表達意見時,可提報院會決議處1萬至30萬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而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未明文規定公部門若不服的救濟方式。

正副總統彈劾、緊急命令追認 院會採記名表決

有關正副總統彈劾案,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主張維持現行法規,院會審查後應以無記名投票表決,如經全體立委3分之2以上贊成,可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彈劾案;但依據21日二讀條文,未來全院委員會審查後,提出院會表決時應採記名投票,如經全體立委3分之2以上決議,將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彈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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