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環保團體聚集在行政院舉行聯合記者會,批評環境部於4月底公布的三項碳費相關子法草案嚴重違背「汙染者付費」原則,給予企業大量碳費折扣優惠,形同「碳費折扣大拍賣」。
這次抗議中,環團再度批評碳費草案給予高碳洩漏風險產業的2折折扣,以及非高碳洩漏風險產業2.5萬噸免徵額。他們認為,這將讓企業負擔過低的碳費、徒增行政成本,等於變相補貼廠商。環團也質疑,企業但凡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就可適用優惠費率,縱然往後沒有達成目標,也不需要承擔相關罰則、追繳衍生利息。因此建議環境部應該設計追繳罰則等制度,避免企業無視減碳責任。
環團的訴求是否合理?仔細檢視會發現環團對經濟現實的不甚理解,以及對高碳排產業的仇視心理,反而推導出難以實踐的政策倡議,拖慢台灣淨零轉型的腳步。
「折扣大拍賣」論點的荒謬性
首先,環團稱為「折扣大拍賣」的優惠措施,其實都是參考歐盟、新加坡等碳定價先進國家的作法,環團只看到政府給的優惠太多,卻沒有看到其他國家鼓勵企業進行低碳轉型的補貼更多。
被批評是「打2折」的0.2碳洩漏風險係數值(CL值),是為了給予在國際市場競爭、但又難減碳的產業更多時間調適,避免一下太苛刻的碳定價政策讓產業無法生存,導致訂單流失至其他環保法規較落後國家,破壞原先減少全球碳排放的努力。國際作法多直接給予免徵,台灣不但僅給予折扣,未來也將分階段調升。
而2.5萬噸的免徵額(K值)的設計,則是為了「捉大放小」──先從資源相對充足、適應能力較強的高碳排大戶起徵,讓產業上下游有時間適應碳定價實施後的新環境,再逐漸調降免徵額,將更多中小企業納入徵收範圍,這也才是降低、節省行政成本的務實錯法。ESG 專家溫麗琪日前也撰文表示,對中小企業來說,由於交易過程的談判空間小,可能是吞下最多碳費轉嫁成本的群體。政府若不在政策中加入緩衝設計,對中小企業反而無法形成轉型壓力,而是會直接造成倒閉失業潮。
至於對自主減量計畫審核沒有罰則的批評更形荒謬,當企業未能達到自主減量計畫目標,政府就會要求企業以一般費率繳納碳費,繳納碳費的多寡差異不應被稱為「補貼」,更不是適用優惠費率就毫無減碳壓力。
由此可見,環團苛刻的訴求,其實是對目前政策架構的嚴重誤解。相比過度在意「汙染者付費」原則下的碳費徵收總額,務實的碳定價政策更能推動轉型。藉由分階段逐步減少優惠、調升費率,企業才不至在唐突、莽撞的制度推行中休克而死。畢竟「淨零減碳」的目標,只有在企業成功存活,符合「公正轉型」精神的前提下才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