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這部憲法搞出來沒幾天,就因共產黨開始「造反」而被凍結,等到國民黨敗逃來台灣,實施的國家根本大法事實上是《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和《戒嚴令》,等到解嚴、停止動員戡亂時期,要真正行憲的時候,《憲法》已經朝三權分立調整,只有選舉總統功能的國民大會被虛化、立法院成為實質國會、總統由人民直選、總統提名行政院長不用立法院同意,然後主持修憲的李登輝政府雖把監察、考試兩院留下,但兩院的委員產生方式和職權,都受到調整(主要是刪減,甚至考試院大部分的職權已經都被納到行政院的人事行政總處)。
監察院和考試院這兩條「闌尾」被留下來,當然不只是國家每年多一筆支出而已(說真的,如果廢考監,這些錢還是會被找地方用掉,不會還給你的啦),而是監察院占著糾舉、審計、彈劾等國會應有的權力,卻沒辦法「執行」──監察委員是行政權頭頭總統提名的,期待他們反咬主子根本不切實際,實際上就是藍全面執政監察院辦綠不辦藍、綠全面執政監察院辦藍不辦綠,手握權力的人永遠都不會被監察院辦到。
雖然修憲產生國會,但天生「五不全」
台灣幾次修憲雖然總算把沒有國會的「五權憲法」,修成世界主流、許多國家都實行成功的「三權分立」,讓台灣成為擁有國會的真正民主國家,但這個國會卻一出生就遭到閹割而「五不全」──缺乏審計、彈劾、糾舉之權,成為行政院的立法局、權力者的「細漢仔」,從來都沒有展現出立法權的獨立性,更別說有必須監督制衡龐大行政權的自覺了。
影響所及,在各國有國會議員來台之時,總會被質疑「代表性」,換句話說,大家習慣在台灣掌握立法權的國會議員總是扮演行政權「細漢仔」,還以為所有民主國家都是這樣,完全沒意識到這根本就是「特例」。
話說台灣的修憲門檻已經被拉到「恨天高」,即使像之前的18歲公民權在國會突破門檻送交公民複決,也很難過公民複決這關。據陳文茜的說法,這是他為了阻止修憲台獨搞出來的──當然我們很難查證這是不是類似王義川的誇口唬爛。但即使在這種「推了也不見得能過,還能賺美名」的情況下,民進黨立院總召柯「維權」建銘,還是用「那是敵人的陷阱」的說詞,準備力阻同黨同志的廢考監修憲提案。
是的,在廢考監的這個議題上,藍綠兩黨都呈現內部分裂,國民黨內的反對者是他們黨內「道統」的維護者,認為「五權憲法」是寫在他們的黨章裡面的「祖宗家法」,豈可廢毀。民進黨則是因為執政,有人還記得過去對選民要建立制度的承諾、有些則是擺明拒絕交出已經到手的權力。
這回輪到陳菊當「中共同路人」了嗎?
當然這種事情在民主國家本屬正常,畢竟一個國家不會每一個議題都是政黨議題,才會有「跨黨派」這個名詞的存在。
不過在曾為民主坐牢的監察院長陳菊公開支持修憲廢除監察院後,柯建銘仍然堅持建立具有實質力量的國會是「敵人的陷阱」,之前被煽動相信國會改革是「阿共陰謀」的順民們,這回會不會盯上陳菊,把陳菊也打成「中共同路人」,值得大家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