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通過國會改革法案,包括《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公務員於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虛偽陳述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美國6日剛好出現一個「藐視國會」的實際案例:聯邦法院認定曾任白宮策略長的巴農(Steve Bannon)抗拒眾議院對國會暴動的調查,構成「藐視國會」、需入獄四個月。
《紐約時報》指出,巴農因拒絕向負責調查2021年1月6日國會暴動的眾議院委員會作證,並且拒絕提供推翻2020年總統大選結果的相關文件。其實本案早在2022年10月就已判決,巴農一審被法院認定「藐視國會」。巴農提起上訴後,他被允許暫保自由之身,但上訴這次又遭法院駁回,華盛頓聯邦上訴法院的合議庭認定,對巴農無視調查要求的舉動判定「藐視國會」是適當的。
兩年前被判定「藐視國會」時,巴農曾表現得咄咄逼人,在法庭外宣稱要對起訴他的檢察官進行「審判」。巴農的律師在審判中爭辯說,這些指控是出於政治動機,他的當事人根本沒有「藐視國會」,但依然吞下敗訴。巴農宣稱「這就是要讓MAGA(讓美國再次偉大)運動閉嘴、讓基層保守派閉嘴、讓川普總統閉嘴」,「但沒有什麼能讓我閉嘴」。
值得注意的是,要求巴農盡快入獄服刑的法官尼科爾斯(Carl Nichols)也是共和黨人,更是由川普任命的聯邦法官。雖然巴農宣稱要到聯邦最高法院討公道,但尼科爾斯不同意他繼續在外逍遙,因為「巴農提出的所有異議都沒道理」。根據辯方說詞,巴農當初是聽從律師建議行事,而律師認定眾院的傳喚無效,因為該委員會不允許一名川普的律師陪同在場。
川普政府的貿易顧問彼得・納瓦羅(Peter Navarro)也因為「藐視國會」被定罪,同樣被判四個月監禁,他今年3月向邁阿密聯邦監獄報到服刑。納瓦羅在審判時曾表示,他不可能與傳喚他的眾院委員會合作,因為川普動用了行政特權,但聯邦法院認為,納瓦羅無法證明川普實際上啟用了行政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