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競爭是政權之爭,政權之爭成為你死我活的零和競爭,民進黨逢藍必反,或國民黨逢綠必反,是政治常態,偏偏國會改革歷經三十年來回起伏,國民黨拿起民進黨曾經的主張甚至法案照抄,民進黨反對的不是國民黨,而是曾經的自己─有著追求民主初心的自己;民眾黨立委陳昭姿的質詢堪稱經典,陳昭姿不是民進黨員,却是不折不扣的民進黨支持者,陳水扁追隨者,一邊一國黨理事長,正宗獨派,她的一句話,為民進黨反國會改革寫下最好的註腳:「認知作戰或許是選舉的戰術,但不該是執政的手段」。
黃珊珊挑戰鄭銘謙─刑法百年「虛偽陳述」很明確
陳昭姿看到的民進黨認知戰,是綠委議場布條寫滿「台灣香港化,人大化」,發言盡扯習近平和中國,「但台灣的國會改革關中國什麼事?不扯中國就沒辦法執政了嗎?不抹紅就說不贏對方嗎?台灣是民進黨的專屬嗎?」陳昭姿的感慨,也曾是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感慨,當然也是立委黃國昌的感慨,他們只因為不再站隊民進黨,就成為「中共同路人」,這是民進黨執政下最大的民主諷刺。
更遺憾的是,民進黨為了政權之爭抱著意識形態否定自己,却拉不該有政治立場的部會首長下水,理當提供專業法律見解的法務部長鄭銘謙成了政治受害者,覆議案質疑修法案有「虛偽陳述」和「藐視國會」是「不明確的法律概念」,結果律師出身的黃珊珊和檢察官出身的吳宗憲,搬出施行百年的刑法早有「虛偽陳述(罪)」,法庭不能虛偽陳述,國會備詢難道能虛偽陳述?鄭銘謙指法庭要件是要有一個「待證事實」,國會備詢難道沒有?舉例而言,超思蛋有合約沒合約,算不是「待證事實」?重點是,具有律師、檢察官背景的立委,質疑法務部長的法律見解,司法還有什麼公信力可言?
藐視國會樣態,民進黨立委熟門熟路
藐視國會過去不曾入罪,只有立委口頭或提案譴責,沒有法律條文可為依憑,或許界定有點難度,但陳昭姿搬出過往立委提案通過的各種藐視國會樣態:法務部長羅瑩雪反嗆立委、台電發包標案與預算法扞格、檢察總長黃世銘拒絕到院備詢、經建會沒提出完整的政策報告且派非主管業務的副首長備詢、NCC被提名人送交立法院履歷只有一頁、台電趁立法院休會漲電價…,都曾通過藐視國會譴責案,重要是,提案人都是民進黨立委,換言之,別人可以說藐視國會行為樣態不明確,就是民進黨不能。
陳昭姿還搬出晚近兩次行政院覆議案,民進黨的駡詞回敬行政院,當時民進黨駡行政院長江宜樺,「假借覆議政治內鬥,讓立法院成為行政院立法局。」江宜樺提出的兩次覆議為會計師法修正和地政士法修正,前者是引發社會爭議的「顏清標條款」,後者事涉土地正義,與如今行政院為抗拒立法院強化職權的覆議,於公益差距何其大。
民進黨不喜歡異聲,但陳昭姿曾是民進黨最忠誠的戰友,還是現在想拉攏的立委,戰友之言總要聽進一、二,做不到朝野對話的政府,得不到掌聲,否定初心的政治算計,也不可能蓄積社會溝通能量,民進黨該做的不是放任總召柯建銘在立法院焦土攻防,而是尋找盟友重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