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促進朝野和諧取代對抗,可從協商NCC委員開始

2024-07-14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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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談促和是現階段最重要的公民政治課題

朝野如此對抗到底所為何事,一切皆因「政治本質」起,政治只能一黨當家做主,當權力散落朝野旗鼓相當時,兩邊都在展現我就是有權力,看誰才是真正的老大,於是政治蜂火連天不知何時善了?解決這種政治僵局,老牌民主國家採總統制的美國,於朝小野大時採憲法加持予總統權限,即當在野掌控國會通過的法案,若總統認為不可行時,可提起覆議,國會需達2/3以上票數才能予以否決,否決權的設計,讓美國總統幾乎不會有弱勢總統。若為內閣制國家,則以國會聯合席次過半數者才可組閣執政,再配套倒閣及解散國會解決僵局。當然政治運作制度一般是一個太陽的設計,但亦有獨特雙首長制,透過憲法巧妙分工及彼此協調默契解決憲政僵局,像法國憲政。因我國憲政在朝小野大時會更突顯憲法的缺陷,朝小野大兩股力量陷入僵局,伴隨政治責任不明更讓在局者,不計民意後果,頑強無情進行一發不可收拾的政治角力,兩邊政治實體像掉入權力旋渦不自主,也不在乎兩敗俱傷,因為都認為民意不會把責任算在他們身上,過去在類似爭鬥遊戲中,有看不下去或有良知的政治公道伯出現,為全民調和鼎鼐者協調朝野,惟這樣的公道伯其實很難見諒於得失必較的零合政治現實中,常被執政黨視為叛徒,要找到這樣的公道伯已很難再現,最後仍需修改憲法正本清源解決問題,但修憲門檻太高,在現有朝野亳無和解共識,恐非易事?在這無止境的爭中,立委唯有貢獻,似乎只有將此衝突登上國際媒體版面提高台灣知名度。做為公民我認為政治人物身陷鬥爭,當局者迷。仍要人民表達聲音回歸公民倡議,監督問責領人民稅收的政治人物的所作所為,促談促和是現階段最重要的公民政治課題,無心協商只好爭鬥的政治人物應予摒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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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朝野和諧取代對抗,可從協商NCC委員開始

從民主國家經驗,一般而言執政者擁有龐大的行政資源,應該更主動遞出欖枝,拉攏在野尤其是少數黨以避免朝小野大,才是最聰明的作法。現階段懂得政治妥協才是良善政治人物,朝野對抗無法化解,雙方當然都有責任,但執政者若全無主動協商是應更被課責。在這波朝野攻防中,在野修法增訂侮辱國會罪及擴大調查權限確實存有諸多不合理,行政、立法兩權是相互抗衡,若行政官員只能乖乖聴立委的話去執行政策,政策失敗誰要負政治責任。選民是要選執政黨執政,還是選立法院多數黨在執政,如此修法,權責不分,民主責任政治嚴重失靈。另正在提修罷免門檻相關規定,及提出應先修正NCC組織法亦都有倉促立法的感覺,像是一時立場,矯枉過正的修法,皆應從長計議。衡量現階段促進朝野協商的案件,眼前NCC四位委員任期將屆,是迫在眉睫的人事同意案,也是現有僵局下最有可能透過協商出朝野都可接受人選,畢竟通傳監理獨立機關贏者全拿是過去修法的錯誤並不合理,且這個機關是最不應該捲入政治紛爭,透過協商機制產出合適更符合該組織的特性,早日讓維護言論自由的獨立機關走出無謂的政治戰場,是為朝野和解撥開曙光,後續啓動憲法更修避免憲政僵局,方為全民之福。

*作者為資深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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