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拳擊協會主席克列姆列夫(Umar Kremlev)表示:「我們的運動員和他們付出的努力必須獲得讚賞⋯⋯國際拳擊協會將繼續為各級選手提供支持。」
各國獎勵比一比
除了世界田徑總會和國際拳擊協會外,各國政府或國家奧委會也會向奪牌選手發放獎勵——僅管提供的獎品有很大的落差。根據《今日美國》19日發布的調查結果,賽爾維亞、馬來西亞和摩洛哥將提供在巴黎奧運摘金的選手超過20萬美元(約合台幣656萬)的獎勵;其他至少還有六個國家會提供超過10萬美元(約合台幣328萬)的獎金。有些國家則是提供現金以外的獎品,例如房子、車子、度假券,甚至是母牛等,以下是各國祭出的獎勵制度:
現金
《時代》雜誌10日指出,儘管沙烏地阿拉伯的空手道選手哈米迪(Tareg Hamedi)在上一屆奧運因為違規而與金牌擦肩而過,他仍獲得沙烏地阿拉伯政府頒發的500萬里亞爾(約合台幣4371萬)。其他富裕的波斯灣阿拉伯國家,例如巴林和卡達,也以提供高額獎金而聞名。2005年,卡達向南非游泳好手修曼(Roland Schoema)開出價值數百萬美元的合約,其中包括每贏得一枚奧運獎牌或世界冠軍就給予100萬蘭特(約合台幣180萬)的獎金,不過修曼最終拒絕了這項提議。
亞洲地區像是香港則承諾將提供600萬港幣(約合台幣2519萬)給巴黎奧運金牌得主;新加坡則會給個單人項目得獎者100萬新幣(約合台幣2438萬)、搭擋項目(如田徑接力、網球雙打等)得獎組合150萬新幣、團賽項目(如籃球、足球等)得獎隊伍200萬新幣。不過截至目前,只有一位新加坡運選手曾榮獲最高獎金:2016里約奧運男子100公尺蝶泳冠軍斯庫林(Joseph Schooling)。
此外,根據我國《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台灣的奧運金牌得主可以選擇一次領取2000萬的獎金,或按月領取12.5萬元。
根據《時代》雜誌,其他已提供(或承諾提供)奧運金牌100萬美元(約合台幣328萬)現金獎勵的國家,除了前面提到的賽爾維亞、馬來西亞和摩洛哥外,還包括:印尼、哈薩克、義大利、菲律賓、匈牙利、科索沃、愛沙尼亞和埃及。
在某些國家,奧運選手可以同時獲得政府和國家奧委會發放的獎勵,例如印度政府向奧運金牌選手提供750萬盧比(約合台幣293萬)的獎金,而印度奧委會還會再額外獎勵1000萬盧比(約合台幣391萬)。
其他例如美國奧委會將發放3萬7500美元(約合台幣123萬)的獎金給金牌得主,銀牌和銅牌則分別獲得2萬2500美元和1萬5000美元。美國各國家體育組織也有自己的獎勵計劃,像是美國摔角協會將額外提供25萬美元(約合台幣819萬)給奧運金牌、美國游泳協會則提供7萬5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