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為公共利益的拆遷不能以道德綁架

2024-07-26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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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車站為配合重劃工程施工均已完成拆遷補償搬遷或配地建屋完成,僅剩一戶未配合拆遷,致道路無法貫通。(資料照,高雄市地政局提供)

鳳山車站為配合重劃工程施工均已完成拆遷補償搬遷或配地建屋完成,僅剩一戶未配合拆遷,致道路無法貫通。(資料照,高雄市地政局提供)

在7月23日發表的〈朱淑娟專欄:鳳山火車站重劃悲劇,陳家抗爭8年面臨強拆〉一文中,朱員以陳家做為唯一反迫遷戶的立場進行闡述,強調私人權益,並反對拆遷。然而,陳家的拆遷問題涉及鳳山車站的消防安全及大眾通行權益,從在地人的角度來看,這些問題具有公共性和必要性。高雄市政府花費8年時間進行溝通和勸導,提供合理的補償及移居協助,並揭露陳家的實際情況,讓更多在地人理解並支持公權力的介入。因此,我們特此表達與朱員的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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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討論陳家目前大面積占用台糖及台鐵土地的情況,而是針對高市府已完善保障陳家權益的方面進行說明:

一、高市府在陳家完成法律救濟後,才採取強制拆除措施

市地重劃需經過嚴謹的審查程序,因此政府核定的重劃計畫具有行政處分效力。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1項規定,行政處分的執行原則上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該重劃案自2016年公告,原本可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62-1條在2017年12月底完成拆遷補償後執行代拆。然而,陳家針對高市府提起多項行政訴訟,包括「地上物拆遷」、「都市計畫」與「市地重劃」,均敗訴定讞,後來的釋憲聲請也被大法官不受理。在此訴訟過程中,高市府未曾有任何強制拆遷計畫,充分保障了陳家的司法救濟權益。然而,延宕多年至今,實無不遷移之理由,高市府近期才再次預告代為拆除。

二、高市府給予陳家合理的補償及安居協助

為妥善照顧陳家,除了將原本位於鐵軌旁的32坪土地異地配回至15米寬的28坪建地(幾近9成),重劃後土地價值可觀,每坪上看100萬元。此外,市府還規劃了多項安置配套措施,包括近600萬元的合理建築物拆遷補償費、提供鳳山建國新城的兩戶安置宅(6房4廳4衛)及2年租金補貼,以及額外的140萬元自行拆除獎勵金,並協助搬家及提供低利貸款,讓陳家能在安居無虞的情況下異地重建。在不考量陳家有占用土地及違建的情況下,所獲得的拆遷條件及照顧可謂非常優渥,也遠優於原本的生活環境。

20170510執政黨縣市首長召開「勿讓內耗再蹉跎台灣進步」記者會高雄市長陳菊.(陳明仁攝)
陳菊在高雄市長任期尾聲時,毅然決然拆遷延宕已久的果菜市場,以興建滯洪池。(資料照,陳明仁攝)

據悉,陳其邁市長非常重視土地正義議題,任期初期曾多次要求市府員工加強溝通協調,避免任意強拆民宅。然而,陳家在高雄已成為公認的釘子戶,整個重劃區內僅剩其1戶尚未配合搬遷,導致鳳山車站的環狀道路尚有140米未開闢,影響車站的行車動線,讓接送臨停的民眾苦不堪言;而消防通道規劃不良,也影響了台鐵首次招商,損害公共利益。陳家爭取的「土地正義」與重要的「公共利益」相牴觸,考量已有安置及充分補償後,應以後者為優先。

天災人禍難以預測,2016年陳菊市長在任期尾聲時毅然決然拆遷延宕已久的果菜市場,以興建滯洪池,解決當地長期水患問題,保障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並貫通三民區整個生活區域的重要幹道,改善市容環境。她自許「承擔責難,帶著傷痕離開,但把美好留給這座城市」。期許陳其邁市長在任期屆滿之際,應為多數高雄人的權益著想,不再被特定外地社運團體或學者道德綁架,做出正確的決策與改變。

*作者從事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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