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看NCC這一局如何善了?

2024-08-03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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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歷史殷鑑不遠,從上次朝小野大2000年至2008年陳水扁執政來看,雖然當時執政黨失去民心尚有許多政治、經濟及文化等因素,但朝野爭鬥造成的亂象亦是許多選民不滿之處,最終選民似乎主要由執政者概括承受,也造就了政權輪替。朝野競爭是常態但惡性爭鬥是民主政治毒廇,最終是百姓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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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NCC委員審查成為這波朝野爭鬥一級戰場

NCC獨立機關本應屬行政院最小的二級機關,但因其有監理媒體產業之職掌,屬於上述執政者極欲掌控訊息傳播的槓桿工具,訊息掌控攸關民主憲政的正常發展,也因這樣原故,而將NCC設立為獨立的行政機關,不料其委員人事審查案竟成為朝野攻防的政治風爆中心。雙方各出奇招,理論行政院於四月底依法提出繼任名單,立法院就應儘速進行審查,但在野先以多次不排入審議程序延審,後五二0又說要新行政院長是否對名單背書或再提新名單,但行政院無有改變名單的意思,球仍然在立法院,後在野又提先修法再審查,並於立法院這會期最後一天通過組織法修正。

但倉促立法,未注意「連任不得再續任」文意是否溯及既往,這事關行政院已提送的名單是否要更新重送,也忽略組織法第16條規定NCC組織法施行由行政院決定之規定。更要命的是通過的組織法遲遲未提送出去,至行政院名正言順以現有組織法指派現任副主委延任並為代理主委。

接下來縱然組織法完成正式公布,行政院只要運用第16條即可掌控施行的時間,如果繼任人選一直無法選出,等同間接決定被護航人士代理的時間長短。且行政院更進一步要脅,若新法施行要等到立法院審出所有繼任委員,並更一步要等到NCC確認新法無滞礙難行,再由NCC宣布施行期日,這些更讓在野跳腳。

這樣下去,在野黨唯一可做的攻防,一為回到審查現有名單上(現在球仍在),打斷行政院用現有組織法第四條第五項「原委員之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員就職前一日」之規定。二是再修正組織法,但修法的結果可依前例推測,執政者的攻防招術可能會如法泡製,仍會是一條無止境的鬥爭。

總的來看在野以立法權、預決算、調閱、質詢及人事同意權相逼,行政夾龐大行政資源動員,以提名、法律解釋、及決定施行,和尚可能引用覆議及提大法官會解釋等進行反擊,領人民納稅錢,雙方對抗至今可謂旗鼓相當,損失的只有人民。NCC這一小局,整個事件就是選出四位NCC委員,「朝」依法提名單,明知爭議很多就是不先主動協商。「野」拿到名單就依法審查,符合的就同意,不好就不給過,行政院就要重送,偏偏延審搞並搞一些動作,但球明明仍在身上,怎可能推是別人責任,真是絕對權力絕對腐敗,看不下去,讓人覺得心中只有遂行黨意進行政治攻防,完全沒有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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