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看NCC這一局如何善了?

2024-08-03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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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提到,NCC設立為獨立的行政機關,不料其委員人事審查案竟成為朝野攻防的政治風爆中心。(資料照,柯承惠攝)

筆者提到,NCC設立為獨立的行政機關,不料其委員人事審查案竟成為朝野攻防的政治風爆中心。(資料照,柯承惠攝)

問朝野這一局:您們要的是什麼?又會失去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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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領袖要有恢宏氣度為國為民引領國家發展

政治是爭奪與維持掌控國家社會治理大權的綜合科學。槍桿子可以出政權、買賣可以獲政權、民主選票可以得政權,因在民主國家我就用民主得政權來談政治。簡單來講民主國家,執政者因獲得多數公民的選票支持而獲得政權,得組織政府,遂行各政治理及控制,若其表現又獲得民心支持就得繼續持政,反之失去政權。這過程是非常巨大的社會遊說工程,因此個人魅力再強都難以完成,因此要透過一連串的槓桿機制方能成就。成立或加入政治組織,藉由各類組織擴大力量、利用各種傳播媒體放送有利訊息、利用社會關心事件搭順風車墊高知民度,當掌控這些槓桿工具,發揮群策群力進行各項政治活動。

參與政治遊戲的政治人物,其行為往往不知不覺中整合本人、週邊群體及其所屬政黨後之綜合意志,但為落實承諾與兌現的責任政治,最終會回歸到政治組織的自然人,使得政治人物的代表人成為民主政治的責難標的,加上其所提經黨背書的政見,當其當選後,成為代表人,控制了黨,他的意志很容易成為全黨的意志,甚至他的一言一行成為黨的金科玉律或教條。可悲的是,基於行為慣性,有時也許時局變了,他心中可能不再這樣認為,但整個黨仍會慣性地依其過往的主張持續貫徹。因此,做為政黨領袖要有恢宏氣度為國為民引領國家發展,而不是為一黨或一時之需放任政黨惡鬥,尤其是執政黨的領袖。

政黨惡鬥是政治毒廇,最終百姓受害,執政者恐要負較大的責任

政治攻防鬥爭,仍有其最終目的就是取得或維護政權,所以理論上執政者進行激烈的政治攻防應不外乎,一,極高的價值應予維護,是站在人民的一方,可獲得人民支持,並可達到呈現在野是無理取鬧損人利己不得民心。另外發動政黨鬥爭可一致對外,增加執政者的內部團結,反之可讓敵人產生內部矛盾之機會。在野會進行一系列干擾執政的作為。二、另對執政方的爭鬥說成為了掩蓋執政的無能或績效不佳。當然還有更惡質者,爭鬥只是證明我是老大要對手低頭。有道是當家不鬧事,因為民主國家的政治課責,政治社會的和諧穩定往往會是人民對執政者的綜合分數,要由執政者概括承受。

但從520朝小野大政治生態確定至今,朝野挾人民給予之權位不是進行福國利民的事,而是用來無止盡的惡鬥。各以其掌握之權力,從自身權力擴張立法開始、覆議、停止執行、大法官釋法解釋、至人事同意權爭鬥不斷。但朝小野格局下,也助長偏狹的鬥爭心態,執政者認為要肅立威信,不能視弱,透過媒體呈現執政是爭大是大非是站在正義的一般;而在野則要展現強悍威逼,透過爭鬥讓執政無績效。政爭從法律戰、媒體戰、立委的噌熱點口水戰,朝野沒有絲絲妥協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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