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議題長久存在極大爭議,重大刑案發生時被社會重新爭論幾乎成為例行公事,但往往流於無交集的爭言,始終懸而未決。主流民意長久以來是站在保留死刑這邊,據法務部的研究,近8成民眾反對廢死(但若死刑改為終身監禁不假釋,則56%民眾贊成廢死),廢死意見並不受多數人認同。而從民調結果也可得出,廢除死刑的概念,本非順應人的本性,至少筆者就是如此體會,假若自身親友遭殺害,要求兇手償命也是滿自然、直覺的想法。
另從歷史脈絡來看,歐洲國家廢除死刑也是歷經一段過程,最後才為了國家濫用死刑,作為壓迫人民的工具,才痛定思痛廢除死刑,絕非自然而然進入廢死狀態。
至於我國的狀況,正如台北市長柯文哲近日所言,也許大家受歷史教育影響,自漢高祖口中的「殺人者死」一出,社會對死刑的觀念便持續根深蒂固。因此要認同廢死的觀點,需要獲得大量理由的支持,經過多重的思辨才可能建立。律師羅秉成所說的一段話或許能為此作個註解:「廢死不是時尚品,我們不是追逐潮流,或畏懼所謂普世價值而盲目跟從,反對死刑必然得通過自我頑固意識的戰爭,才有覺醒的可能。」所以必須先強調的是,廢死論絕非慈善家心腸,也不是為獲得歐洲免簽才誕生,而是個人內心意識的論戰對壘,充分考量死刑本質意義、其續存對社會的價值,等眾多意見交詰所做出的評斷。
死刑為社會帶來什麼?
一、藉死刑預防犯罪
關於死刑廢止與否,其實有相當多面向可以討論。而既然我們是要探討一個制度的存廢,自然必須先瞭解,該制度存在為社會帶來的意義與效果。主張死刑施行的目的主要基於兩點,首先是期待以死刑嚇阻犯罪再次發生,這裡有兩個層面,一是對犯罪行為人執行死刑,使其不再危害社會。尤其針對無法矯正的受刑人,能一勞永逸確保其不再傷害社會。而這部分的作用,廢死論者主張以終身監禁替代,一樣能達到隔離的效果。不過是否所有人都能接受自己的稅金要支付這些人的生活,哪怕對政府財政而言僅是極小一部分,又是見仁見智,雖然民調已顯示有56%支持此替代方案,但反對者對這部分態度依然甚為強烈。
另一層面是發揮殺雞儆猴之效,避免社會上再有類似事件發生。但事實上,犯罪動機萌生過程非常複雜,是由許多因素促成最終結果。單以死刑想杜絕這些重大刑案發生,基本上作用有限。非但反社會人格的犯罪者不懼死刑威嚇,受迫於諸多因素而犯罪的個案,同樣證明了死刑無法遏止犯罪者當下的行為。相關實證研究亦礙於技術上的困難,無法印證死刑威嚇犯罪的作用,正反面調查結果均有,始終難以透過科學根據做出評判,廢死與反廢死者各取所需,再度淪為價值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