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橡皮圖章的巡防區
海巡的「巡防區」為如同勤務指揮中心一般的存在,其設立初衷為「統合海岸/洋勤務」雖立意良善但卻未有完整的配套措施,導致其除雷達外淪為無意義,僅會詢問進度、傳遞資料的冗員單位;先不論其所標榜的「統合勤務」礙於各種窒礙難行的因素而不敢下過多的命令,光是所有海上的巡邏艦、艇,巡防區皆無法直接聯繫而必須電洽各艦艇所屬的海巡隊值班來傳遞指示,對比其成立原因極為諷刺。更有甚者,各地區分署下轄的勤指中心又與巡防區工作幾乎雷同,兩者間疊床架屋的型態導致一個案件海巡署本部會收到2~3個上述單位傳來幾乎一樣的回報資料,不僅毫無異議,還增加作業時間、紙張浪費並不斷干擾一線處理人員(各單位輪番詢問進度)。
(3)未受重視的近海巡邏
筆者於前述110年發表的文章即以明述此問題,對於走私、偷渡者而言,必須上岸才算成功,因此相較遠海,我國近海(24海里內)的巡防更加重要,然而各地方海巡隊平時僅會有一艘巡防艇於海上巡邏。
以本次出事的淡水河出海口為例,屬於淡水海巡隊管轄,然該隊轄區北起富貴角南至新北桃園市界總管約2178 km2的海域(蓋如下圖兩紅線範圍內),如此大面積之轄區卻僅有一艘線上艇在巡弋,根本不可能查看所有未開啟「船舶辨識系統」或駛入淡水河口之不明船舶。
(4)過長的轄區
此點筆者於110年的文章亦有提及,海巡岸巡單位於106年大改後造成轄區過長之問題;同樣以本次事件岸巡轄區為例,該區106年前是由岸巡第二二大隊管轄(蓋如下圖虛線範圍內),106年後為第八岸巡隊所管(蓋如下圖實線範圍內),轄區瞬間擴增數倍,然而線上巡邏的單位卻減少,如此廣闊的轄區僅由兩個巡邏站負責,且站點皆位於淡水河以南的桃園及新竹,對於新北轄區的緊急狀況應變及平時巡邏嚇阻作用可想而知。
臺灣海防破口最該負責的「千古罪人」
儘管筆者因以往文章多次提到而相當不願再提及此人,然只要對我國海巡、海防稍有研究的都會發現此人造成的破壞巨大到無法忽視,他就是於105年5月至111年9月擔任海巡署長後接海洋委員會主委,被海巡匿名群組戲稱為「千古罪人」的李仲威。
上述我國海防的各種漏洞問題都與李仲威有直/間接關係,如下條列:
(1)弱化海巡雷操手素質:
李仲威於107海巡署組改時硬性將全國雷達操作手納入署部直屬的「通資作業隊」,導致雷操手未來出入縮編、士氣低落,且無有能力者會想加入;另各地海巡單位甚至順道將許多素質不高者同步移撥其中,導致目標判讀素質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