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淡水河偷渡事件:誰對?誰錯?誰該負責?

2024-08-10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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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恢復無用守望、造成岸巡勤務人員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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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仲威於106年強迫恢復現實上無效僅背黑鍋功能且已日漸裁撤的原始守望勤務(甚至加蓋守望哨),摒棄以紅外線熱顯像儀等科技裝備取代,亦造成岸巡基層大量出現以最低兵力執勤、兼任勤務異狀(如一人同時擔任值班兼守望/安全檢查等怪象),造成隱性巨大海防破洞。 

(3)注重表面工的冗員巡防區: 

對於海巡勤務執行無效用的巡防區(細如前文),反倒過渡重視,不顧組織扁平化、思考與分署勤指中心高重疊性地補足其各冗員官位。 

(4)只顧造大艦,未注重近海小艇: 

李仲威為達前蔡政府「第二海軍」意志積極造艦,姑且不論造最多的「安平級」巡防艦現實上有多麼的不適服海巡勤務,雖亦有新造巡防艇,然僅夠彌補汰除數量,毫不關注近海巡防,造成近海巡防其任內原地踏步未與時俱進。 

(5)破壞岸巡轄區責任制,導致海防鬆散: 

此點同樣於106年李仲威未經評估地依個人想像改造岸巡單位時造成。李仲威直接打破原岸巡隊依地區人口、沿岸地形及犯罪風險並搭配縣市行政區之轄區設計,胡亂將多個岸巡隊合併造成目前岸巡隊出現橫跨數個縣市海岸線轄區過長,導致發生案件時隊部派員支援能力降低、轄區過長難以經營及管理、巡邏力度降低等海防漏洞。 

解決之道 

在此筆者斗膽提出個人解決淺見,以免落人只會批評之口實,同樣以條列式呈現如下:

(1)組改通資作業隊: 

將旗下各地中隊或僅雷達區隊納編各地區分署管理,通資作業隊降編與署部一中隊合併。 

(2)以科技取代肉眼守望: 

漸進廢除全然無效之守望哨,逐步架設紅外線熱顯像儀系統取代。 

(3)裁撤巡防區: 

精確說為將巡防區併入各地區分署勤指中心,裁撤功能重複之業務、冗員官缺,同時亦能解決巡防區無人事、考評權導致的人員素質問題(許多人員為岸/海巡隊認為能力較差而派駐者)。 

(4)重點提升近海勤務: 

就算以整體能量可能無法達到每個海巡隊同時有2艘(含以上)線上巡邏艇,然可針對重點地區之海巡隊擴編人員、巡防艇後實施。 

(5)岸巡隊回歸合理轄區範圍: 

將當前各岸巡隊莫大轄區依前節指標分割後,恢復遭李仲威無理廢除的各地前岸巡大隊(亦可以下轄中隊形式)接手分割後之轄區;並裁撤李仲威胡亂創立,僅管理巡邏站的冗員巡邏中隊。 

(6)積極與漁業署及交通部,加強船舶識別系統法規管理: 

當前我國籍不論漁/商船皆強制裝設船舶相關定位系統(AIS、VMS),然漁業署及交通部卻對未積極要求船舶依規定開啟,導致多數船舶因便宜行事未開成為數個無法辨識之目標,而非法船舶或本案之陸船即利用此特性闖關成功。應積極尋求或協請行政院要求兩機關履行其義務。

結語 

「決策錯誤比貪污更可怕」,這句話為海巡血淋淋寫照;海巡署成立24年多,從來沒有一個領導者能讓海巡倒退如此回去、海防如此破洞、效能如此低落。身為前海軍中將的李仲威,將國軍惡習在海巡「發揚光大」,各種無遠見僅重視表面功夫、挖東牆補西牆、官大學問大的政策將海巡破壞的滿目瘡痍,同時也造成我國海防大幅弱化與空洞化;這些破壞承平時雖貌無影響,然時間一拉長即發現防線漏洞百出。倒楣的是接任的海委會主委與海巡署長,更倒楣的就屬對這一切由上而下破壞無能為力卻要背鍋的的海巡基層弟兄。 

最後筆者回想曾有署內資深學長談及類案無奈地說「李仲威對海巡造成的破壞因牽扯多項法規更改是不可逆的」,然筆者不這麼認為;只要領導者的意志夠堅強並朝正確的道路前進,不管路程多艱辛、步伐多緩慢,必有成功的一天。

*作者為前海巡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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