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勉強維繫NCC運作的委員新登秀,叫人疑惑?又驚奇!

2024-08-11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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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但已達法定成會委員,並非看守,NCC應依法勇於任事

決策這件事在合議制機關,除了最後採審議式民主機制,不是首長專斷專為之差別外,其它在公共決策之作法幾乎與首長制一致。NCC決策層是對相關提會案件做決定,委員票票等值,委員有不同的專業背景,集合這些專家,能於處理相關案件時,提供其專業見解,以供與會者理性溝通,探討可行方案。甚或交峰論辯,激發更多創意,或可激濁揚清。但最後仍是透過民主程序,採多數決決定案件。這樣的做法,可以讓NCC涉及多元價值判斷的案件,於決策過程因有不同背景專家參與,期待做出更有包容性,更衡平多元價值。於決策心證過程「認知」、「價值」、「認事」、「用法」皆能考量周全,面面俱到,更趨完善。但因故無法依組織法的要求召集各類專業背景委員,如目前狀況。在位委員仍可引用上述擴大參與向外諮詢,本於權責依法推動相關業務,不能以委員缺乏某專業即可不去執行該等業務。退萬步言,委員若認為已窮極一切,向內外尋求諮詢仍完成心證進行決策,至身心俱疲無法承受,那可離職不做。在職即應克遵職守,而不是背離逃避,這些都是委員盡職的基本要求。若做得好,NCC委員不在多而在精或可成為未來修法典範。但看現有心虛、膽怯的初登板決議,實在令人搖頭,難以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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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固然要提升專業能力,但看來維繫獨立性才是現階段最重要課題

要如何允執其中,讓委員不偏心,不受外界尤其是來自黨、政、軍及企等等勢力影響,如何去政治化,讓高度涉政治的傳播監理得以公正無私依法辦理,最重要是如何捥回NCC獨立性,這才是NCC目前面臨最重要課題,現階段最重要是NCC委員應儘速協商產出,才是正題。

*作者為施政觀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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