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品進口靠行賄
我在財政部擔任關務署署長時,我國關稅佔總稅收的二五%,稅率偏高。關稅高稅率,一來是為了保護國內工業,另一重要目的,是充足財政財源。高稅率的結果,造成走私猖獗,以及普遍的行賄。
但現在關稅稅率已大幅降低,為什麼仍會發生前述官員集體貪污事件呢?因為其行賄進口的貨物是管制物品,不得由中國大陸進口,但大陸貨物價廉有利可圖,因此乃行賄進口。
不是行賄,是給小費?
對商人來說,時間就是金錢,他們都期望進口貨物能快點通關,所以早年曾流行「 快單費」,給錢就能先査驗你的貨物,優先通關。特急件海關也會照辦,當然賄款價碼也就會提高。當時進口商說,有「 快單費 」的陋規,對他們反而是方便。
有次一位進口商對我說,他們付快單費,並不認為是行賄。他說他們是在付小費,官員讓我們快點通關,給點小費也是應該的。快單費並不涉及逃漏稅,只是通關快一點,如想逃漏稅,那絕非區區快單費所能解決。
錢沒有人不喜歡,因此世界各地都有貪污情事,但以落後國家居多,因為公務員待遇太低,在手中握有公權力時,不好好運用一下,豈不太對不起自己?就像一隻餓了三天的貓,身邊又有許多魚,即使嚴刑伺候,貓還是會偷吃。這樣的說法,在法理上當然是站不住的,但也確是實情,因此如何提高公務員待遇,「 高薪養廉」就變得十分重要。
*作者為前監察院長,本文原刊《台灣醒報》,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