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陪伴照護要符合民眾期待,並符合自由市場機制
擬重啟之外展看護計畫目前暫以「外籍看護工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為名,筆者拜讀初步計畫後,提醒勞動部及衛福部,要解決目前的照護難題,必須要往「外籍看護工與長照人力不互斥,反而能彼此互補制度的不足,共同托住重症失能者」的方向邁進。畢竟如果長照夠好用,也符合民眾照護需求,外籍看護自然會從市場消失;同理,外籍看護缺乏照護專業、語言能力、職業道德等問題,再加上人力仲介品質良莠不齊,民眾自然而然不會捨棄享政府補助的長照制度,而自費聘僱外籍看護。不管長照居服員、外展看護工、全職看護工、機構看護等,都是因應各個家庭不同的照護需求、家庭所得、生活習慣等條件而產生。因此擬推動之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計畫目前設定的服務對象,不能跟長照制度主要照護的「亞健康」族群完全重疊。因此,首先應重新分析服務對象(target market),同時做清楚的市場區隔(segmentation),並且開宗明義跟大眾闡述此方案目的在解決臨時且短期的人力照護需求、杜絕非法看護工的聘僱市場、承接長照時數及機構一對多服務接不住的重症,致力於彌補目前現有照護人力來源及制度的不足。
外展人力哪裡來? 應嚴禁從家庭搶工
建議在聘僱對象設定的設定上,應以近年來外籍看護及長照制度無法接住的「重症、弱勢族群」為最主要服務對象。因此在背景設定應多著墨對重症、外籍看護及長照無法照顧之受照護者及家庭,而非能復能且大多僅需要陪伴的亞健康。多元陪伴照護要符合民眾期待,並符合自由市場機制,讓民眾負擔得起,且承辦單位不會賠錢,才能叫好又叫座。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計畫之外籍看護工來源,建議應為入境時即以多元陪伴照護計畫專案引進之看護工,或從機構轉職之看護工為優先,並排除聘僱因非雇主責任而安置、有案的待業移工。避免目前已在台任職的家庭看護工,因新制度擬採用比照產業類移工的薪資、勞保、工時等規定,而造成現有家庭看護工轉換雇主,影響雇主權益,重蹈疫情期間家庭看護工被「洗工」轉去工廠的慘痛經驗。多元陪伴新制規定,應同時不違背現有就業服務法及勞基法的規範,否則應修法方能推行。同為外籍看護工,若全職與及鐘點工適用不同法條,不僅會造成鐘點工薪資高於專職看護工,讓聘僱市場價格混亂,更將會造成全職外籍看護工產生離職潮,造成更多的照護空窗與勞資爭議。
誰能使用多元陪伴照顧? 價格要合理且公開透明
不管是衛服部長照司主責的長照2.0,或是勞動部近年積極回應照護需求的短照服務及即將上路的外籍看護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計畫,對老齡化、少子化嚴重的台灣,都是必要且應更積極推動的政策。所有制度要以撒網的概念思考,要撈住現有制度漏接的對象。全台各地常發生的長照悲歌就是因為社會安全網有破洞才發生,代表現況就是許多重症失能者目仍被長照及外籍看護制度漏接,因此多元陪伴照護計畫的使用者申請資格應放寬,例如持有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擇一認定為可為申請對象。而外展看護工,目前擬以「全面自費」進行,因此主責機關勞動部更應該像長照服務一樣,把價目表訂的一清二楚,不能再跟仲介買工費、服務費等收費一樣,清楚訂定卻草率把關。外展看護計畫還應有一個關鍵績效指標(KPI),就是杜絕雇主因緊急需要照護人力而冒險聘僱非法看護的必要,因此服務價格應該要低於目前非法看護一天$1,500左右的市場行情。而若以時薪計算,除非照護重症,否則也不應超過照顧重症的個人助理時薪$250的計費方式。簡而言之,服務價目表應與長照服務一樣,全台灣一致且公開透明、嚴格遵守,且時薪以照顧重症的台籍個人助理$250的薪資水準為上限,而若按半日及全日計費,則薪資一定要比非法看護低,才能杜絕非法外籍看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