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司法欲置高虹安於死地?

2024-08-22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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倔強好勝,成了「犯後態度不佳」

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沒被母校撤除,却被法官潑糞,也是兩年前論文混戰中的一朵奇葩。不過,高虹安的關鍵舉措─補登錄論文系統加上引註(期刊論文),才是扳倒自己的最後一根稻草,因為陳時奮指控她抄襲的是A版(沒引註),高虹安却拿B版(已加上引註)反駁,就算不是抄襲,也沾上「自認格式有瑕疵」,用白話文講,就是「你明知自己的論文有疏漏(或抄襲),還要告批評你的人,這不是誣告什麼才是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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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用判決書之言,被告前案(告陳時奮誹謗)動機「即是以司法做為批評者噤聲之工具」,對各種言論官司,包括引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查水表之舉,都應該等同視之。但是維護言論自由,不表示對提告誹謗的都要反手殺之,法官在判決書中也說高虹安既無前科過去亦素行良好,得為從輕量刑,偏偏「犯後態度不佳」,「否認犯行(誣告)」,自無從為高虹安做量刑有利的考量。

說穿了,選戰攻防,不管攻擊手是側翼還是學者,能不打官司就少打官司,即使為戰清白而提告,選舉結束,該了的官司早了為宜,比方林智堅,用盡力氣不是告倒余正煌,而是爭取和解撤告,即使他的老師陳明通拚命出書為林智堅喊冤,林智堅都不再回應;高虹安倔強好勝,在短短數年之內暴紅,却因此遭遇前所未有的政治攻擊與司法加壓,市長提前停職,還成為選戰官司誣告被判刑第一人,換做他人都未必扛得住這麼大壓力,但法官寧信慣性鍵盤俠,而不信她的委屈或冤屈,奈若何?唯可確定,高虹安諸案雖未到最後定讞,已足可為司法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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