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小芸」冤啊─司法監察俱毀的奇案

2024-08-16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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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為接受性招待,只當了十八天行政院發言人,事隔十二年,「終於」被起訴。(顏麟宇攝)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為接受性招待,只當了十八天行政院發言人,事隔十二年,「終於」被起訴。(顏麟宇攝)

司法有奇案,今年特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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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涉嫌十二年前任職台南市新聞處及民政局長期間,接受業者性招待,並為業者關說工程變更,「終於」在十二年後被起訴,台南地檢署在起訴書裡嚴詞痛批陳宗彥,「玷污、褻瀆公務執行的純正,敗壞官箴,嚴重破壞國家公務員的清廉形象,造成一般民眾對政府作為不信任,損及其他努力任事之公務員社會評價,且自始否認犯行,未將犯罪不法所得自動繳交」,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

奇就奇在起訴書嚴詞愷切,擲地能砸出司法一個大洞,還順手抹了職司官箴的監察院一把汙糞。

九年前查無不法,九年後從重量刑─司法有夠神!

陳宗彥接受業者性招待,是至少陳了十年以上的老案,南檢早在二0一三年就展開調查,不過承辦檢察官調職後案卷移交,未幾數月,全案於二0一五年以「查無不法偵結」─包括妨害風化與違背職務收賄(貪汙);直到去年二月,前立委陳琬惠揭發,一連串爆料,讓陳宗彥成為史上最短命的行政院發言人,任期僅十八天。此奇一。

陳宗彥請辭,案件並未結束,南檢重啓調查,還逼得高檢署展開行政調查當年的南檢到底有無「包庇不法」;高檢署認真的發出洋洋灑灑的萬言新聞稿,綜合結論要言之:第一,南檢案卷移交「查無違失」;第二,偵結妨害風化(接受性招待)並分案調查貪汙「也無違失」;第三,以「未涉不法」簽結變更工程與執照,「並無包庇或放水」;至於是否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已由南檢偵辦中。意思是,九年前檢方的「查無不法」,完全沒有問題,九年後却要南檢繼續再辦,那到底「不法」?還是「無不法」呢?此奇二。

在南檢重啓調查完成前,監察院先一步完成了調查報告,查案監委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非常認真,花了約莫一年時間,透過南檢當年偵辦時的監聽譯文和卷證資料,就搞清楚九年前的「懸案」,確定陳宗彥八次接受性招待,且任職市府期間,確有協助酒店業者「縮短(工程執照)流程時間」,且將主管機關會辦進度洩露給陳宗彥,因此,提案彈劾並要求南市府檢討改進;結果,彈劾案竟以十一比二的懸殊票數未通過。此奇三。

附帶一提,監委林國明調查台南爐碴案彈劾黃偉哲,也以七比五的數票未通過,任期在二年後才屆滿的林國明宣布提前請辭,雖然他強調和兩個彈劾案無關。

監委成了護航豬八戒─八次嫖妓不彈劾,十二次呢?

如今南檢起訴陳宗彥,證明監委調查無誤,否決彈劾案的十一位監委全成了護航豬八戒,監察院表示已向南檢調閱卷證,再決定是否重啓彈劾。根據南檢的起訴報告,「新事證」就是除了「小芸」還有「愛佳」、「愛玲」,性交易不只八次,是十二次,不過,十次自費,兩次接受招待;監察院尷尬了,不重啟彈劾是放縱公務員接受性招待;重啓彈劾則難免落入「八次性交易不彈劾,十二次性交易就彈劾」的譏評,為監察院再添一筆笑話。此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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