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務員「兩頭空」!申請依親居留台灣被駁,恐遭港府解僱丟飯碗

2024-08-26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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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陳姓公務員2022年隨台灣妻子申請來台依親居留被拒,氣得狀告內政部又遭駁回,該公務員已被港府停職,恐失去這份月薪高達新台幣20萬元以上的鐵飯碗。(美聯社)

香港陳姓公務員2022年隨台灣妻子申請來台依親居留被拒,氣得狀告內政部又遭駁回,該公務員已被港府停職,恐失去這份月薪高達新台幣20萬元以上的鐵飯碗。(美聯社)

香港陳姓公務員2022年隨台灣妻子申請來台依親居留被拒,氣得狀告內政部又遭駁回,主因是他不肯辭職,想周一到五在香港工作,只有周六日飛來台灣。該公務員已被港府停職,因他曾向台灣法院稱「香港公務員都被迫宣誓效忠港府」,而且涉「發假誓」,恐失去這份月薪高達新台幣20萬元以上的鐵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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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公務員認為,他雖為香港公務員,但職務內容為督導建造公營房屋地盤的工程,屬於地基結構工程和拆卸工程施工之技術人員,完全無關軍事、黨務、國安等具政治性機關。於是,他提起行政訴訟,狀告內政部,指內政部、國安局、陸委會無限上綱,無任何具體事證,就亂扣「有國安問題」之不實指控,嚴重剝奪他的權益。

陳姓公務員為了證明自己不涉及「國安問題」,還向法院上強調,「所有香港的公務員都被迫要簽署效忠聲明」,而且「周一到周五都在香港工作,只有六日飛來台灣。」

在台港人的狀態可分為「停留」(持旅遊、商務簽證赴台)和「居留」(以就學、就業、依親或投資移民等管道,在台較長時間停留),和「定居」(取得身分證,具中華民國國籍)三種。

陳姓公務員的訴訟最終被行政法院駁回,院方表示,其表示「所有香港的公務員都被迫要簽署效忠聲明」,可證明對香港政府無任意拒絕能力,如經核准在台居留,且未辭去現職,形同人在台灣地區為香港政府異地辦公,有侵害我國主權之嫌,且陳男基於「任職香港政府公務員」之利害關係,不得不擁護支持中國共產黨的各種作為。

判決遭到駁回後,陳姓公務員的台灣妻子非常不滿,在一個在台港人的臉書社團發文貼出判決書,痛斥台灣政府亂扣國安帽子,還說「法院是政府開的」,並呼籲其他網友,若配偶是「特區公務員」就不用試圖申請居留了,否則也只是浪費時間、浪費金錢,還會遭到一頓「毒打」。

香港《成報》則報導,陳姓男子的妻子在網上公開這起事件,除了受到媒體關注,也引起港府高度關注。男子上訴被台灣官方駁回後,也引起香港特區政府關注。

報導引述消息人士稱,事件曝光後,陳姓男子已被港府停職候查,原因是他向台灣的法院稱「所有公務員都是被迫簽署效忠政府的聲明」,使港府質疑他有發假誓之嫌,並非真誠效忠香港特區政府、聲明擁護《基本法》等。按過往做法,他最終將被解僱。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回覆《成報》時說,不評論個別個案及任何相關言論。發言人也說,根據《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也是政府和社會對他們的一貫期望和要求。不論在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前或後,有關的期望和責任已然存在。所有公務員須明確知悉、接納並履行這些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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