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香港民主派資深人物就2019年「反送中」示威期間發生、多達百萬人的「8·18流水式集會」案提出終極上訴,遭法院駁回,維持原有定罪與判刑。此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前特區立法會議員李柱銘、何俊仁、吳靄儀、何秀蘭、李卓人和「長毛」梁國雄被起訴「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辯護律師團隊堅持有關集會過程和平有序,並引據兩起英國最高法院判例,質疑起訴不符合「執行相稱性」,過分侵害香港民眾集會自由。
中國香港特區終審法院星期一(8月12日)宣判,五名法官——包括一名英國籍非常任法官——一致駁回上訴,並指出香港法庭「不應跟隨」上訴方提出的兩例判決。不過,各被告人此前已服刑完畢或緩刑期滿。
這次判決發生在終審法院三位海外非常任法官相繼辭職或約滿離任兩個月後。英國籍法官岑耀信勳爵(Lord Jonathan Sumption)其後對BBC稱,他認為香港正「慢慢地變成極權國度」。
當時,中國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反駁岑耀信勳爵稱,「民主和法治是兩回事,不應混為一談」,又稱香港的法官「被一些少數過去曾經一起為法律而共事的同事背棄」。
與岑耀信勳爵同時辭任或宣佈約滿後不續任的還有英國法官郝廉思勳爵(Lord Lawrence Collins)和加拿大法官麥嘉琳(Beverley McLachlin)。
星期一宣判時,吳靄儀、李柱銘、及梁國雄妻子陳寶瑩均有到庭,在囚或在押的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以及因另案被查的何秀蘭並未到庭。
吳靄儀離開終審法院時對媒體記者說:「這個裁決當然是非常重要,我們還沒有時間去詳細研究判詞,所以現在不合適作出任何評論。但我與李柱銘兩人也想用這機會,多謝我們的律師團隊,以及一直支持我們的很多很多市民。」
「8·18」案終審判決:香港不應跟隨英國判例「執行相稱性」測試
案件由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Roberto Ribeiro)、林文瀚、霍兆剛,以及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勳爵(Lord David Neuberger)審理。廖柏嘉勳爵為英國最高法院前院長。
據特區司法機構法庭日誌所示,合議庭星期一由李義、林文瀚、霍兆剛三位法官出庭宣判,張舉能首席法官與廖柏嘉勳爵並未出庭。
根據長76頁的判決書,終審上訴的審理重點為七名被告人的辯護團隊所主張,法庭應當對控罪作「執行相稱性」測試,以確定控罪有否過分侵害集會自由。
上訴方提出的兩起英國最高法院判例,分別是涉及2017年倫敦一起反對軍備展銷會堵路示威,於2021年6月頒布的終審判決,和北愛爾蘭檢察總長於2022年7月,就北愛議會立法在醫療設施外設立反墮胎示威者緩衝區是否屬於越權侵害民眾表達自由,而提出的仲裁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