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檢調多次聲請搜索都被法院駁回,直到鄭文燦7月11日收押禁見後,檢警7月29日再赴鄭文燦台北居所,才在床頭櫃扣得現金678.5萬元,其施姓助理家中也搜得現金近88萬元,是否涉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將另行偵辦。媒體人黃揚明在臉書透露,原來是原來是檢方逕行搜索,院方10度不准。台北市議員游淑慧則質疑,桃園地院法官應該說明,為何10次駁回檢方搜索聲請?過程中現金和犯罪證據已經轉移或湮滅多少?
桃園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日前針對鄭文燦案說明,檢方偵辦時調詢及訊問131人次,聲請搜索10次、逕行搜索1次、調查局桃園市調處聲請搜索1次,執行搜索40處,並扣得相關筆記本、電腦等證物,今年7月11日在鄭文燦的施姓助理家中扣得現金87萬9590元,今年7月29日在鄭文燦台北市居所主臥室邊柱旁暗櫃內,發現以2個上鎖保冷提袋藏放現鈔新台幣678萬5000元。
對此,游淑慧在臉書發文表示,檢察官受不了法院不斷拒絕搜索聲請,所以直接跳過法院,動用逕行搜索權?結果一次就搜出678萬。她質疑,桃園地院法官應該「踹共」,為什麼之前堅決反對讓檢調執行搜索??為什麼一直駁回檢方搜索聲請?在這個過程現金和犯罪證據已經轉移或湮滅多少?
而粉專「高雄林小姐」則指出,鄭文燦涉貪受賄案,桃檢偵結起訴求重刑12年,檢方偵辦時「聲請搜索10次」被桃園地方法院拒絕,遂「逕行搜索1次」,還真在鄭文燦房裡搜出678.5萬,狠狠賞了桃園地方法院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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