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四十七天交保,周典論被押七個月
第三,桃檢雷厲風行,桃園地方法院對鄭倒一以貫之的厚愛。比方起訴後的接押庭,地院採取相對不正常的「不公開」,且不述明理由,倒是不具名法官為之寬解,「沒有違法。」因為接押庭並未進入審理程序,不在《法院組織法》硬性規定必須公開範圍,公開與否屬法官裁量權,過去也曾發生過接押庭不公開的特殊案例(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掏空案),被民間司改會痛批「離譜」。
此外,地院讓鄭文燦重金交保,在司法人權上,羈押的確不是良方,「押人取供」更不值得鼓勵,唯重案延押幾成常態,桃院認為檢方取證與相關涉案人供述皆已足夠,也屬法官心證範疇,但對比涉嫌以五百萬為最終未參選的郭台銘連署遭起訴的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却一押再押,起訴後繼續延押兩個月,足足被押了將近七個月,即使心臟有病都不能交保,周典論的人權價值顯然比鄭文燦低了一等。
屏院、桃院一南一北,法官也心證天南地北,誰能解釋何以致此?是議長與市長的人權不能等量衡酌?還是議長比市長更有逃亡串供之虞?或者出資為總統擬參選人連署的「罪行」遠大過貪汙收賄?這些問題大概連司法院長許宗力都給不了答案,法官心證南轅北轍,不為人民信任,也是蔡英文主持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討論的項目,八年過去,顯然沒什麼「改革」進步。
進擊的司法,潛藏政治逆襲的暗流
鄭文燦被起訴,即將面對的是漫長的司法奮戰,所謂「政治前途」大抵是談都不必再談,但此案就是政治與司法互為勾連糾結的活教材,證明了:一,權力果然是累積財富之源;二,在金錢面前,人性格外卑微,包括檢察官出身的律師,竟能謊騙涉案人拿錢可以撤銷監聽,由此詐騙了三十萬的荒唐行徑,而行賄的竟異想企圖侵佔台塑支持給管委會的七千多萬。
最嚴重的,此案得以逆轉,既是司法戰勝政治干擾,却也是司法敗給了政治。沒有人相信壓案七年,沒有政治因素,更多人相信鄭文燦會在七年後被訴,還是伴隨政治因素─如果總統不換人,或總統與鄭不是「政敵」,桃檢還能這麼勇猛嗎?立委質疑桃檢還是設下了「防火牆」,止於鄭文燦,即使起訴書舉證鄭文燦告知行賄人,「國發會我講好了,因為這個計畫是國發會核定…」,此案仍無向上發展的跡象,除非有明確的金流,桃檢大概不能因為鄭文燦的政治影響力,辦到國發會或更高層,這正是政治籠罩下的司法無能為力之處。
對蔡英文而言,此案既讓她難堪又證明了她的本事,在她治下,政治成功地織成一面網羅,保護了不堪聞問的黑金暗流,司法則成為這面保護網最關鍵的一塊;對賴清德而言,何嘗不尷尬?他要弊絕風清,却杜絕不了政壇對他整肅政敵的懷疑,而這股懷疑正是司法為他埋下的政治地雷,不知何時會爆炸、會反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