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聲押禁見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北院今天表示,彭振聲犯嫌重大,有勾串之虞,且共犯都委會執秘邵琇珮未到案,裁定羈押禁見。彭振聲律師表示,將提起抗告。
共犯前都委會執行祕書邵琇珮逃亡中
北院裁定新聞稿中提及:「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邵琇珮是台北市都發局總工程司、都委會執行秘書。檢調偵辦京華城案,這是首次在媒體曝光的訊息。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彭振聲否認犯行,但依卷內事證,足認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對於主管或監督的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彭振聲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
彭振聲身為都委會主席 無視委員之反對意見
彭固辯稱:他是依照都委會通過的決議去做,伊都是依法行政。但北院認為,彭當時為都委會之會議主席、本案之PM即專案管理人)於都委會多次會議,或預設立場,或違反議事規則,或無視委員之反對意見,或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之委員以及較無經驗之委員擔任專案小組之召集人。
北院認為,彭曾為台北市副市長,並為都委會之會議主席、本案之專案管理人,堪認其為本案之上層及關鍵角色,故其對本案犯罪事實應知之甚詳而與其他共犯互具證人適格,利害本多有一致之處。另共犯應曉薇、沈慶京亦俱為本案上層共犯,這些人經北院訊問後,亦均否認犯行,並均為北院認定有串證之虞而羈押禁見中。而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堪認彭與本案共犯已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
有相當理由足認彭振聲有勾串共犯之虞
由於本案既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而被告、共犯均已有不據實陳述之情形,亦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故應認有相當理由足認彭有勾串共犯之虞。
北院表示,京華城案所涉罪名本已重大,且所圖得之利益及賄賂之金額均極為龐大,故國家實現本案刑罰權之公益甚重。
考量本案所涉犯罪本質上有相當之隱密性,蒐證極為不易,此由本案實際上動員諸多人力蒐證可見一斑。另本案涉案人數非少,或位居要職或有相當財力,而均有相當之影響力,然本案仍有諸多事實有賴親自在場見聞之證人始能完整還原。堪認本案案情晦暗的危險性仍高。
北院說,以現今網路及通訊軟體發達,被告可輕易以秘密方式與他人溝通以進行勾串,而具保亦非預防串證之有效手段。綜上,衡酌羈押對被告權利之限制,及以羈押手段防免被告與共犯勾串,確保本案司法權行使之有效程度,認彭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