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碳費2026年開徵,減碳效果有待觀察

2024-09-03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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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碳費只是減碳的手段之一,必須有其他強制性的政策工具,才能讓碳排真正減下來。 (資料照,顏麟宇攝)

作者認為,碳費只是減碳的手段之一,必須有其他強制性的政策工具,才能讓碳排真正減下來。 (資料照,顏麟宇攝)

環境部8月29日公告碳費徵收三個子法,將在明年1月1日公告碳費費率,2026年5月開始繳納(前一年排碳量)。每噸排碳繳多少錢目前還沒確定,不過環境部長彭啟明說,「碳費是讓大家知道進入碳定價,未來再逐漸往上升」。預料碳費只會是「意思價」,在減少企業抗拒下讓碳費上路。這樣的碳費遠低於合理,雖然開啟台灣排碳有價時代,但減碳效果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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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開徵碳費可能引發預期物價上漲,最明顯的是房價,因為鋼鐵、水泥是碳費徵收的主要業別。雖然環境部認為碳費徵收只會增加建築成本1%,但市場運作依據的不只是科學或理性,非科學、非理性的預期力道更強,與其指責業者刻意炒作,或提供檢舉專線,應該提出更實際有效的穩定物價方案。

碳費第一階段徵收對象281家

第一階段碳費徵收對象,是溫室氣體年排放量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的業者,分為直接排放(例如工廠鍋爐燃燒排放),或間接排放(例如企業用電,電廠排放屬直接排放,不會重複徵收)。符合這個門檻的主要是製造業,包括鋼鐵、化學材料、半導體、水泥、石化、石油煉製、電子相關產業等。

總徵收對象有281家公司(500個廠),其中一半是上市櫃公司,溫室氣體排放量總計約155百萬公噸,占全國總排放量54%。也就是說,只有一半的排放量在繳碳費,距離全民排碳的目標相去甚遠,未來勢必降低門檻、擴大徵收對象。不過彭啟明說,「下一階段至少要3年以後,中小企業不要過渡緊張」。

優惠費率給好給滿,應繳碳費再減少

除了預期費率不會太高之外,還有許多所謂「過渡配套機制」,提供各種折扣及優惠方案。首先,屬於「碳洩漏風險行業」(例如甲地要徵收,跑到不用徵收的乙地生產),只要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初期可以打2折。

以每噸碳費200元計算(舉例),年排放2.5萬噸的業者,本來要繳500萬元,如果是碳洩漏風險行業,又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就可以打2折只要繳100萬元。

如果不是碳洩漏風險行業,年排放量可以減起徵門鑑2.5萬噸,例如一個工廠排放量剛好2.5萬噸,減掉2.5萬就一毛都不用繳。環境部解釋因為有企業抗議,它排2.5萬噸要繳,隔壁排2.4萬噸為什麼不用?免徵額是為了平息不滿。

另外如果使用碳權抵換,國內的可以再扣10%排放量,國外可扣5%。業者如果轉換低碳燃料、或提升能源效率可以減到指定目標,還可以申請優惠費率。

至於預計2026年實施的歐盟CBAM,國內繳的碳費能否扣除,環境部次長施文真說,CBAM扣減規則是該產品在歐盟有免費排放額,或該產品在生產國已支付碳費,所以在我國已繳碳費的產品可以扣除。但扣減計算方式還沒公布,可以扣多少目前還不知道。

低費率的減碳效果有待觀察

彭啟明說,「碳費是減碳手段,不是為了讓環境部有一個小金庫。」這樣講並沒有錯,但要讓碳費成為減碳手段,前提是訂價要引發企業「少排放、少繳費」的動機,如果費率很低,又有優惠、免徵額、打折,企業發現要繳的碳費不多,就會把碳費當成支出繳掉算了,不會積極去想如何少排放、少繳費。

而實質上碳費收入就會變成環境部的小金庫,依照《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2條,碳費收入將成立「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同法第33條,基金用途有13項,補助或獎勵對象包括縣市政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例如經濟部)、以及事業。未來就像空汙基金一樣,用途會涉入很多政治考量,未必會用在減碳。

其實所有汙染費(稅)基金都有同樣的問題,而碳費只是減碳的手段之一,必須有其他強制性的政策工具,才能讓碳排真正減下來。

*作者為獨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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