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氣候界的年度盛事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9,距離開幕已剩不到3個月,此次會議的核心訴求,預計仍將環繞在「能源轉型、汰除化石燃料」上面。尤其2023年COP28首次在決議文明確提到化石燃料,並設定2030年前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須提高到目前的3倍,是以各界無不引頸期盼,這一年來能交出什麼成績單?
事實上,根據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最新發布的COP28進度追蹤報告,受惠於成本下降及各國政府積極投入,2023年全球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共增加473GW,跟2022年相比成長了14%,創下有史以來的最高紀錄。此數字看似樂觀,但如果要達成COP28鎖定的2030年裝置增加3倍,年成長率則必須至少要16.4%。換言之,若無法加快再生能源設置步伐,所謂的3倍目標乃至於能源轉型,恐將淪為空談。
IRENA認為裝置容量增加3倍,在技術上與經濟上並非不可行,惟過程中得解決包含政策規範、基礎設施、專業勞力、跨國合作、資金挹注等問題。特別在資金面向,IRENA估計要達成3倍成長目標,全球大約得投資1.55兆美元於再生能源設備裝置,但截至今年3月底為主,累積投資金額不過約5,700億美元,還不到理想目標的3成。且若對比化石燃料,2022年時仍可獲得逾1.3兆美元補助,幾乎快等同於再生能源達標所需,可見擴大再生能源投融資規模之急迫性。
因此,如何鼓勵民間資金投融資再生能源,就顯得至關緊要,COP28在討論氣候金融議題時,其實也曾對此提出建言。像是以混合金融模式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把風險較高的再生能源專案,透過公共資金或擔保機制,適度地分散風險,從而提升金融業參與意願。當然,另一方面,金融機構自身也得就各類型再生能源,不斷地開發金融服務或商品,箇中關鍵即在於對再生能源能否有足夠的認知。
回顧我國推動歷程,以太陽光電融資為例,相較於早年的躊躇不前,目前絕大多數行庫都已具備評估能力。甚至可因應綠電交易或光儲合一,提供客戶多元化創新服務;即便是技術要求較高的離岸風場專案融資,也都不乏國內銀行的身影。而從業人員積極地參與教育訓練,藉此深入了解再生能源的風險辨識與管控,對於促成國銀放款綠電絕對功不可沒。往後怎麼效法「風光模式」,針對其他新興前瞻綠能如地熱能、氫能等,增進從業人員的專業知識,不僅是下階段再生能源人才培訓焦點,更是我國持續落實能源轉型的重要環節。
*作者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研究所首席研究員,本文選自177期台灣銀行家雜誌,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