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力不足讓員警沒有時間和公眾建立信任關係。沒有信任,導致執法工作難以開展,居民不太可能會舉報犯罪和充當證人。《紐約時報》說,在協助警方破案時,目擊證人經常謊稱「什麼都沒看見」。如此一來,警方的破案率受到影響,形成惡性循環。
事實上,美國的員警系統由於制度設計的問題,難以對案件作出更為高效的反應。根據美國最高法院的規定,美國員警沒有保護公民的義務,僅對雇傭自己的各級聯邦政府負有行政義務,職責是維持社會秩序正常運轉,對於具體侵害,沒有保護的責任。因為美國各州警察局的經費來自地方財政,員警優先考慮的,是如何服務有錢階級的「金主」,本質上來說,美國員警帶有濃厚的種族主義和階級統治工具的意味。
因此,警方也就不會站在受害者的立場去考慮問題。在這種情況下,美國各州不得不下放自衛權,美國人也只能通過購買大量的槍支來保障自身生命安全。然而,槍支氾濫又導致犯罪率上升,進而陷入了社會治安動盪的死迴圈。
因此,對於美國不斷上升的犯罪率,以及持續低下的破案率,深層原因是美國執法系統出現了問題。美國的政治體制高度注重分權,其公權力往往在行使過程中不僅面臨闡發自三權分立的諸多正當程式的掣肘,而且要解決聯邦制下中央和地方權力的協調問題,這使得公權力的行使在效率上、協調性上都面臨很大的問題,進而造成犯罪分子在制度銜接處僥倖脫逃而正義卻往往姍姍來遲的怪像。
*作者為自媒體從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