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約談五名記者之後,做了相關查證之後,北檢馬上發出新聞稿來說明「與本案卷證亦有諸多不符之處,故依目前查證情形,足認本案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之情事。」這份新聞稿在第一版發出之後,馬上被媒體人打臉,約談時間和媒體報導不符,北檢馬上修改約談時間再做第二版的發表。如此「荒腔走板」,讓人不禁要問北檢,你們約談記者真的是在查他/她們是否及洩密?還是只是在應付社會大眾的質疑?還是你們為應付即將開議的立院,怕在野立委會質詢這個問題呢?還有五名記者如此運用媒體來大肆報導「不實內容」不但有違偵查不公開原則,更嚴重影響「對偵辦柯P案的方向」,北檢不做說明還好,說明,就讓社會大眾有「此地無銀三百兩」,讓社會大眾更有一種檢方就是在「利用媒體來放消息、帶風向」,如今被大家戳破,趕緊約談記者做「切割」。只是愈切愈漏餡啊!
整理一下:首先,柯P案如今已演變成「政治事件」,對檢方來說壓力無形中備增,那麼檢方更應該完整與確實地蒐集相關金流與事證,還原事實,若柯P涉及貪瀆/圖利,查到哪裡就起訴到哪裡!這是北檢最該做的份內之事。可是如今所謂的親綠媒體在這個偵辦過程中卻是如此快速反應,讓人不得不懷疑北檢內部是否真的有人提供相關訊息甚至事證,不然怎麼可能他們的獨家報導說得是煞有介事。北檢以他字案來另案偵辦媒體是涉及洩密,看似要對社會大眾的質疑有所交代。只是別忘了北檢也是當事單位,查了記者的說法,但是北檢自己內部的清查說法呢?
再者,北檢聲明指出,「經初步查證,記者報導係依據消息來源轉述見聞或依據多年採訪經驗、本案關係人之公開受訪內容及法院發布之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判斷後撰稿。」記者的消息來源記者最清楚,他/她在檢方查證之下,是應該為保護消息來源而拒絕告知。那麼北檢憑什麼說,「另記者報導之消息來源均非來自本署、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北檢如此聲明所依何據?又怎麼可以代其他單位的公務人員發言?
還有,既是涉己事件就該交由第三方客觀公正的單位來查處,顯然法務部應該負責,不然的話, 北檢的聲明根本無法杜眾人悠悠之口。至於涉及洩密的媒體與記者,明顯地已經涉及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而今北檢的聲明像似在為他們「背書」只是若是媒體捕風捉影報導柯P案內容,北檢在「對比卷證諸多不符」,的話是否應警告媒體不宜再做類似的「猜測」,或將此案移NCC去處理呢?北檢玩文字遊戲,以為可以由這樣的說明來擺脫「放消息,帶風向」的刻板印象,然而這份聲明反倒證明了這幾家親綠媒體的「獨家報導」和北檢有「說不清楚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