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既往,在哲學討論中,首要的步驟是做出區分並為之命名。並非所有決定都會引發我們現在討論的這種失落感;我們必須區分哪些決定會引發這種感受,以及哪些不會。
假設你獲得一筆獎金,而你必須選擇要領取多少金額:你可以領取一張五十美元的鈔票或是兩張。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我猜你會選擇領取一百美元,而且不會猶豫不決。你在做這個決定時不會感到任何內在衝突,事後也不會感到失望或後悔。感嘆自己錯失了獲取較少利益的機會,無疑是荒謬的。套用一個常被濫用的術語來說,你的選擇的價值是可共量的(commensurable)。
可共量的價值可由單一尺度衡量;比較高的價值能夠涵蓋以及補償比較低的價值。拒絕一張五十美元鈔票不可能會造成渴望的不滿足,因為你想要那張鈔票的渴望就是對於金錢的渴望,而這個渴望會因為獲取兩張鈔票而獲得更大的滿足。
這類決定相對少見。換個例子來說,假設有一場講座的主題令你深感興趣(例如星際旅行,或是俄羅斯娃娃的歷史),但你最近結識且想要進一步認識的一個新朋友恰好在同一個時間舉行生日派對,以致你必須在兩場活動之間做出選擇。你左右為難,但經過總體考量之後,你最終認定還是那場生日派對比較重要。於是,你參加了派對。和先前那個一百美元的選擇不同,這個決定會帶來無法補償的損失。知識的價值與友誼的價值無法共量,所以你選擇生日派對的決定也許合理,但是這個你當時認為更重要的較高價值,並不能涵蓋或彌補你當時放棄的那個較低價值。你想聽那場講座的渴望不會因為參加生日派對而獲得滿足。那部分的渴望也因此留存於你的心中。
上述例子似乎有些小題大作。你不會因為錯過一場講座的記憶而深受後悔所苦。但不可共量性的影響可能會非常強烈。在史岱隆(William Styron)出版於一九七九年的小說《蘇菲的抉擇》(Sophie’s Choice)裡,一名母親被送進奧許維茲集中營,而被迫必須抉擇她的兩個孩子誰能活誰需死;她如果拒絕做出決定,那兩個孩都會被殺。最後,她選擇犧牲女兒。內疚毀掉了她後來的生活,但實在難以看出她當時能有更好的選擇。一個孩子的生命價值無法和另一個孩子的生命價值共量。在一篇著名文章裡,沙特描述了一名學生向他尋求建議。那名學生想要知道自己究竟是該冒著生命危險加入反抗納粹的抵抗運動,還是應該留在家裡照顧母親;因為他要是死了,他的母親將會陷入絕望與孤獨當中。無論怎麼選擇,都避免不了無可補救的損失。
最明確的可共量例子涉及那些我們用來實現其他目標的手段,比如財富。但原則上,終極價值也可能是可共量的。我們在第二章中提到的邊沁認為,幸福(即「對錯的衡量標準」)可以用一種叫作「幸福計算公式」的方法來衡量;這種方法透過計算愉悅單位的總量,並減去痛苦單位的總量,來量化幸福。他將愉悅視為一種同質的感受,一種可以量化的感受,而且是多比少來得好。彌爾有一句常被錯誤引用的名言是:「當愉悅的量相等時,推針遊戲和詩歌一樣有價值。」(推針遊戲是英國十九世紀的一種兒童遊戲。)在邊沁眼中,要在兩種愉悅的體驗當中做出選擇,就像是在兩堆錢之間做出選擇一樣。你應該毫不猶豫地選擇較多的那一個。你獲得的愉悅將會涵蓋並補償你捨棄的愉悅。你不會錯失任何東西,你只會得到更多相同的東西。然而,與金錢等工具價值不同,愉悅的價值是終極價值。正因如此,邊沁認為,追求愉悅應當是人生的首要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