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藥商葡萄王5月17日自爆主動回收10種劣藥,杏輝則在5月30日自爆主動回收6項藥品。依《藥事法》規定,廠商自主通報不開罰,擅自添加非法定賦形劑,則視同「劣藥」,可依《藥事法》開罰6萬至30萬元。本月4日,景德製藥「平痔隆軟膏」、「可麗敏洗劑」,及溫士頓醫藥的「玉采乳膏」,和寶齡富錦生技的「肌力源按摩乳膏」、「膚舒樂軟膏」、「舒暢通膜衣錠」、「寶爾潔白祛斑霜」及「碘楊酸外用液劑」,都被食藥署認定是原料藥不符規定的劣藥,但因這3家廠商都是自主通報,除產品下架銷毀外,食藥署是否開罰,需再進一步評估。
自主通報免去刑責 廠商自然沒在怕
立委林淑芬質疑,為什麼這些藥品已流通市面多年,這些藥商就剛好在食藥署開始清查時紛紛自主通報,難道自爆就不需要追究責任嗎?早在2013年初,衛生署就已「經常發現」有藥商,未依核准許可的藥品成分自行變更處方以降低成本,嚴重影響藥品療效。但政府官員卻未依法開罰送辦,查了卻不辦,甚至事先提醒廠商,讓違法藥廠以「自爆」方式自主通報免去刑責、甚至免開罰,難怪廠商不怕,敢一再違法,因為衛福部官員就會幫他們想辦法解套!
立委劉建國更語帶嘲諷地要食藥署長姜郁美「不要當暴露狂!」劉建國指出,這些劣質藥品流通市面那麼多年,執法機關都不知道?廠商和政府官員根本已形成共犯結構。消基會秘書長盧信昌對近來問題藥品連環爆情況不滿地表示,藥廠違法行為這麼明顯,仍無法以刑法偵辦,這是執法機關的心態問題,「有包庇廠商嫌疑」。
今年起從嚴執行 官方放水行之有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無怪乎張國周胃散的第3代經營者張元鴻說,「這次爭議主要是之前衛福部食藥署都是從寬認定,今年起從嚴執行,因為對原料藥管理相關法令規範的認知與判斷有疏失,以致『碳酸氫納』原料未能取得自用原料藥許可」。廠商的說法,無疑證實了食藥署行之有年的放水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