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拜讀黃智賢在中時投書-《被國民黨遺忘的臧幼俠》後,百感交集,因為這個標題太觸動人心。這篇是繼高安國將軍臉書後第二位替臧主委發聲的文章。持平而論,民進黨以「意識形態」恫嚇老將其心固然可誅,但國民黨的冷漠做壁上觀,才令人心寒徹骨,尤其以朱立倫主席與李秀彥發言人為最。今就算裝模作樣,朱理當親自約見慰勉一番才是,結果僅換來發言人冰冷的1分40秒,一句「臧已不具黨職身分…」,撇的令人心寒至極。
揆諸高將軍、黃智賢的文章,均從憲法及法律觀點闡述,臧去香港參加大陸舉辦之「反獨促統」國際會議,因唱國歌起立致遭罰薪五年(只能領25%,追繳註銷獎勳章等)懲罰太過嚴重,民進黨因「抗中保台」政策,嚴重扭曲法律完全漠視將軍的基本人權等。精彩精闢之詳情均請參閱附註的文章,在此就不贅述。惟兩人均有一筆誤,就是言及臧將軍起立聽中共國歌。
今天國安單位要定臧將軍的罪,一定要有憑有據,否則僅憑臆測羅織,豈不如同極權國家無異。王定宇委員想必有「火眼金睛」,能看到會議錄影視頻中有臧幼俠身影出現,而凡夫俗子的我,只看(聽)到張亞中教授吳成典主席,獨看不見臧主委。據了解,臧欲去貴州參訪抗戰末期之《獨山戰役》現地,並準備與相關學者舉行座談,因路過香港故順便了解此會議。
不要栽贓,拿台灣社團的照片,充當臧將軍起立的照片。
今天請問有哪家記者有臧主委在唱中共國歌起立的照片?如果有就立刻拿出來,不要故弄玄虛、移花接木,如此行徑也未免過於卑劣。所以真實狀況是臧有去會場,但沒有上台致詞發言。臧發現有唱國歌議程時,就非常巧妙離開會場,因此根本就沒有最具爭議的情事出現。是以當然沒有任一照片、或任一畫面有臧軍畫面出現。國防部立場難為尷尬,亦不得不為,但總要把功課做好做足,以免將來進退失據。
藉此亦誠摯敬告王委員,凡事要眼見為實,堂堂大立委怎可任性至此,人云亦云。就如你與顏議員「八千房租」之趣聞,我始終相信你們僅是單純的「房東與房客」關係,因為我沒有看到直接物證。所以當本案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之際,王委員是否很有風度向臧將軍鞠個躬、道個歉呢!
提筆至此,不免讓我想起前花防部參謀長韓豫平將軍冤案,其奉指揮官之命招待前來眷探的政戰主任眷屬,因使用「漢光演習」加菜金,竟遭花檢以眷屬視同民人,不得支用加菜金為由,視二千餘元餐費視為貪污犯罪所得,將其重判四年半(取消終生俸並追繳薪俸),此案業經最高法院判決定讞準備入獄服刑。
曾在國防部軍事監獄服務的我,對此完全沒有犯意、沒有一毛錢的貪汙所得,司法竟然以以大砲打麻雀,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的重懲,徹底顛覆我的三觀,直覺這個判決是有嚴重瑕疵存在。詳請參閱拙作自由時報-《國防部長應為韓豫平將軍提非常上訴》,風傳媒-《請邱國正上將給韓豫平少將一個「袍澤擁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