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很爽,但那是很可怕的事……」曾為北捷隨機殺人案主嫌鄭捷、小燈泡案王景玉、華山草原分屍案陳伯謙辯護,談起律師黃致豪之名,似乎總是難以避免「替惡人辯護」這般指控,控訴他漠視受害者家屬的感受。然而同時,黃致豪也曾接手過許多虐童、性侵與殺人案件,陪伴過的受害者不會比指控他的人陪得少,受害者真正要的是什麼,他知道這社會給得很不夠。
3日晚間人權星期三座談,黃致豪與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英國廢死工作者雷紹爾(Saul Lehrfreund MBE)、國會議員施凱爾(Keir Starmer)同台接受聽眾提問,而在講座上,黃致豪談了與鄭捷受害者家屬巧遇時由對方一句「為什麼」開啟的對話,他最遺憾的,是雙方都無法知道鄭捷做那種事是為什麼了:「我說我也想知道為什麼,但很可惜沒有人願意給我們這個答案,在判決定讞後的18天,我們希望得到答案的根源(鄭捷),就從地表被抹除了……」
為殺人犯也為受害者辯護 黃致豪:在天平兩端是一樣的
身為多起知名刑案主嫌辯護律師,黃致豪最常收到的批評是「不懂受害者感受」,對此黃致豪說,他也是兩個孩子的父親,「要說我不理解孩子被傷害、被虐待的心情,不知道人被傷害的心情,那對我自己的感情有點不公平。」
從業生涯裡,黃致豪不僅為殺人犯辯護也為受害者辯護,他接下許多兒童被凌虐、被體罰的案件,拚命蒐集證據說服檢察官提起公訴,也在許多性侵被害者不知道怎麼辦、覺得告不成的時候,告訴她們「試看看」:「很多時候訴訟是個療癒的過程,很多事情你不去做不知道結果,要去做看看這件事情……」
為殺人犯也為受害者辯護過,黃致豪說,他無法在加害者跟被害者權益保護之間做出取捨,他們在天平的兩端是一樣的,他們的權利、需要被保護的程度是一樣的,為殺人犯辯護之時他也深知對方家屬會不滿、碰到他會受傷,盡可能地避免,碰到了就坦然做好被罵的準備。
因此某次在紀念音樂會上巧遇鄭捷案受害者家屬時,黃致豪已做好心理準備被罵、被潑水、可能還會被吐口水,未料對方平靜問:「你是黃律師嗎?」
「對,我很抱歉。」黃致豪回,而對方接著問:「為什麼?」
受害者家屬想知道為什麼,加害者的律師也想知道為什麼,無奈鄭捷判決定讞後就被火速槍決,徹底從地表消失。黃致豪說在那之後他們還有會面,受害者家屬並不像大眾想像的,一定必須仇恨、必須堅持一命換一命。
「受害者家屬不像大家想的一定必須仇恨」
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小燈泡案上。黃致豪說他與小燈泡的母親王婉諭其他有很多會面機會,「我總是不願意刻意接近她,我覺得我的出現會對她造成一定程度的情感傷害」,但幾次有限交流下,兩人討論被害者保護這回事,發現兩個問題:一、在台灣若你不符合典型被害者期盼,人們很難同理你遭受的經驗;二、台灣距離對被害者保護制度建立理解、而不是把被害者當神主牌操作的那一天,還有很長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