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矚目的諾貝爾獎從10月1日開始公布,然而,負責諾貝爾文學獎的評審機構「瑞典學院」從去年開始陷入性醜聞,因此備受外界關注的文學獎今年將暫停頒發。這篇文章將解釋瑞典學院陷入性醜聞的來龍去脈,說清楚明年會不會補頒,並介紹瑞典藝文界今年取代諾貝爾文學獎的新學院獎。
諾貝爾文學獎今年為何停辦?
去年11月,18名女性受到「#MeToo」運動的啟發,公開指控瑞典學院(Swedish Academy)院士芙洛斯登松(Katarina Frostenson)的丈夫阿爾諾(Jean-Claude Arnault)在1996年至2017年頻頻性侵得逞,並利用權勢與人脈做為威脅,逼迫受害者噤聲。
為了抗議瑞典學院對這起性醜聞的消極作為,瑞典作家奧斯特格倫(Klas Östergren)、比較文學教授埃斯普馬克(Kjell Espmark)、瑞典學院前常務秘書與歷史學家英格倫(Peter Englund)等3位瑞典學院院士4月宣布辭職,芙洛斯登松與瑞典學院常務秘書長丹紐斯(Sara Danius)也在同月宣布辭職。
此外,瑞典學院的院士艾克曼(Kerstin Ekman)與洛塔斯(Lotta Lotass)分別從1989年和2015年開始就不再參與院內事務,這樣一來,今年只剩10名院士可正常參與遴選機制,不足所需的12人投票門檻,加上瑞典學院的名聲搖搖欲墜,因此全世界最重要的諾貝爾文學獎最後不得不宣布今年停頒。。瑞典學院5月宣布,今年不頒發諾貝爾文學獎,延後至2019年與同年的得獎者一併公布。
停頒與補頒
諾貝爾文學獎往年通常因戰爭停頒 也有補頒前例。諾貝爾文學獎自1901年首度頒發至今,曾有7個年度(1914年、1918年、1935年、1940年–1943年)得主從缺,主要原因是遇到世界大戰;7個年度延後1年頒發(1915年、1919年、1925年、1926年、1927年、1936年、1949年)。
在延後頒發的案例中,5個年度是同一年頒發給2位(亦即前一年+當年)得主(1915年+1916年、1919年+1920年、1927年+1928年、1936年+1937年、1949年+1950年)。根據瑞典學院的規則,若沒有作品符合頒獎的標準,可以把獎金與獎項保留到下一年。
明年將一次頒發兩個諾貝爾文學獎:
今年5月4日,諾貝爾基金會發表聲明,表示該基金會與瑞典學院「持續對話」之後,支持瑞典學院今年暫停頒發諾貝爾文學獎的決定,因為瑞典學院的醜聞已影響諾貝爾文學獎,「即使頒發了也不會受到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