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結論:
1.立即留職停薪,並在走完流程後予以開除,沒有退休俸,甚至替往生者請求民事賠償。
2.全案移送監察院調查,責任必須上溯至部長層級,尤其前許部長。
3.行政院長做本案PM(專案管理員) ,全面反省檢視,並在政院中成立吹哨者專線。
職場霸凌是普遍現象
作為精神神科醫師,這幾年經常遇到的是: 病人在職場被長官、主管霸凌了。在每一次的門診,我都會遇到因職場壓力,主管的不當對待,因而焦慮、憂鬱、失眠的病人。對於職場霸凌我非常能感同身受,霸凌其實是普遍的現象,但霸凌別人的卻往往缺乏自覺。
我們其實從小活在霸凌的環境中而不自知,像以前諸多的周星馳電影,幾乎每部都是在言語、甚至肢體上霸凌別人。到現在的韓國影視作品更是,它們反映了韓國社會「勝者為王」的心態,權力霸凌無所不在,也被視為理所當然。
台灣有不少的慣老闆,職場霸凌是經常發生的事,只是在於如何定義跟處理。最常見的有兩種:
1.情緒霸凌 – 很多人在職場上易怒,言語粗暴,甚至做人身攻擊,這在台灣是很常發生的事,尤其是主管。管理照說要靠制度、溝通,但是這些需要時間跟努力,罵人往往是最快的做法。習慣了罵人、要求效率跟服從,對人又缺乏同理心,假如又加上本身是焦慮症患者(煩躁易怒、急性子是常見症狀),霸凌就會變成常態。
2.制度霸凌 – 舉一個大家都知道的例子,就是隨時發群組、打電話,不管是三更半夜,還是你在放假。還有就是濫用責任制,加班不付錢就算了,長期慣性的加班,不考慮補償或增加人力,這也是霸凌。甚麼遲到、一個杯子沒洗、垃圾沒到都要扣錢,動不動就領不到獎金,這些也都是。
我常跟這些病人說「良禽澤木而居」,當主管的行為模式已經持續是如此,溝通也無效,那真的該考慮換公司。但是台灣的廣泛性焦慮症患者太多,這類的主管就是這樣,找到好的主管有時真的不容易。好的老闆要用心經營公司治理,致力公司文化,靠著焦慮是可以減少犯錯,短期增進效率,但是卻霸凌了員工,也壓制了創新。
勞動部帶頭惡性霸凌,不可原諒
勞動部作為主管機關,應該更警覺,建立更好的內部機制,卻帶頭惡性霸凌 – 無法原諒!一則新聞寫得很好:
是誰讓分署長在勞動部可以這樣肆意霸凌、「喊水會結凍」呼風喚雨?為何她會有「這樣硬的後台」?導致署內「無人敢攖其鋒」,申訴似乎沒用,只是提早自尋死路。
分署長傳出很早就在勞動部內「抓內鬼」。根據流出的錄音檔,分署長說「我不允許大家在外說嘴!說什麼職場霸凌,這不是事實。」
如果勞動部、勞發署內的霸凌已經鬧到人盡皆知,身為首長、行政更高層、綠營高層,還有幾個人能一臉純情的說「我什麼都不知道」,會相信的民眾,可能沒有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