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陳昭姿於18日召開記者會,針對台南地方法院本月1日對重劃業者廖堅志行賄案的判決提出強烈批評。她質疑法院裁定收賄的台南市議員郭信良有罪,但行賄的廖堅志卻「免刑」,並要求台南地檢署提起上訴。陳昭姿在記者會中情緒激動,以尖銳語氣指責司法「教人民如何做壞事賺大錢」,甚至直斥「法官瞎了眼」、「違法判決太明顯」。
然而,根據憲法第80條規定,法官需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外界干涉。陳昭姿的發言未顧及司法獨立原則,甚至可能構成對個案的干預。她在記者會中要求法務部官員傳達檢方提起上訴的意見,此舉恐損害司法公信力,並引發挑戰審判公正性的爭議。
法院針對該案的判決理由指出,廖堅志因「害怕」支付賄款,且在偵查階段自白,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5項關於「自首免刑」的規定。陳昭姿在記者會中僅摘引條文中不利的部分,忽略適用免刑條款的背景,恐有斷章取義之嫌。此外,台南地檢署早於去年起訴時已明確指出,市議員郭信良涉嫌索賄,而廖堅志屬被動交付賄款。
更令人關注的是,記者會中的部分參與者與台南或高雄相關重劃案件並無直接關聯,動員背景引發外界疑慮。陳昭姿在上任僅十個月內,兩度召開記者會批評台南市長黃偉哲與高雄市長陳其邁,卻對台中、新北、台北等地類似爭議案件保持沉默。這種選擇性批評,不免讓人質疑其背後是否有政治操作的考量,而非基於民主社會應有的理性討論。
司法形象的維護需建立在理性對話與事實基礎上。政治人物應秉持尊重司法獨立的態度,避免情緒化或片面解讀影響公信力。以抹黑判決作為手段,不僅可能加深社會對司法的不信任,還會損害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
*作者職業為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