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就沒有這種幸運了,公務員只能循公部門機制投訴,雖然各機關訂有各自的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原則,但要知道,這個機制仍是由機關自己人主導,大部分的調查小組成員即為機關的長官,雖然必要時得請外界學者專家協助調查,但想當然爾,機關多會選擇常往來的學者專家,機關絕對沒有動機故意聘請與機關立場相左的人來自找麻煩,所以,這種制度之下的公信力,是值得受到質疑的。
但,另一個更主要的原因是,即使公務員終於鼓起勇氣向機關提出檢舉或投訴,可能會被置之不理,因為,誰最可能被投訴霸凌?當然是長官,而長官之所以今天可以到這個位置,成功決不是偶然,是官官相助的必然,球證、裁判如果都是我的人,這球怎麼踢得下去呢?而機關接獲投訴時,最先要追究的對象卻是要查出誰是報馬仔(洩密者?),這種不願解決問題,卻要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棒打出頭鳥的文化,形成職場寒蟬現象,最終成就了平庸的邪惡。
那麼要如何才能改善公務員職場霸凌?
針對公務員職場霸凌的投訴,依據現行的機制,是不可能有效果的,如果要玩真的,在短期,就是要建立機關以外的第三人調查機制,把相關的申訴調查,都交由事發機關以外的人來查,自己人查自己人,想要有真相無非緣木求魚,查得出來才有鬼,不幫忙脫罪就已經萬幸了,相信勞動部已經為我們完美示範何謂「目的良善」;長期的話,應該盡速通過吹哨者法,讓揭弊者可以獲得保障,不會擔心講真話、努力揭弊,最後卻讓自己變成被整肅的對象。
關注公務員職場霸凌Me too潮,不只是要追究霸凌者到如何如何,而更希望不論是公私部門,借鏡相關案例來改善現今的制度,用更健全的制度來遏止職場霸凌,真正促進友善職場的實現。
*作者為普通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