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勞長去職,新勞長洪申翰(25日上任) 竟然不是對於勞動人權、勞工政策與相關行政專才熟稔的人選。閣揆交付他將遺憾與檢討化為具體行為和工作績效,也要提出一套完整勞工政策。沒有認真從這件輕生案中吳員與相關的公務員所面對的職場氛圍與工作任務壓力等來做全面檢視與檢討,空言要做一部完整勞工政策,無疑只會淪為大作文章而並非認真面對問題、尋求解方來化解危機,這又是怎樣的危機處理?
其實,執政黨從小英執政時期,所有政務官有所重大缺失,幾乎沒有人自動請辭而下台(只有2018年年底前教育部長葉俊榮為了處理台大校長管中閔2019年元月8日上任一事,請辭獲准,表現出扛下政治責任的擔當。葉後來也沒有再高升。除他之外,民進黨八年下來就沒有和葉一樣出現有風骨人物了),最常看到的模式就是調職,由手下的事務官與公務員來扛責。而這位調職者日後還不斷高升其他職位。不但用人唯親,同時更加護短,護到連官箴都可不顧,當然對執政黨來說根本談不上負起政治責任啊!
如今,賴政府用人更是唯親,而這個霸凌事件中涉案當事者完全不承認自己就是霸凌者,反而企圖把責任一乾二淨。換言之,執政黨從上到下,只要當上一官半職,就上行下效,只有「吃好倒相哺」,只講一黨共好,全然不會「為國為民」,更要緊的是「死別人家的孩子」,自家好處全不外流!賴政府用人更是完全「唯親是用」,處處爭功諉過。連要收拾善後的新勞長,也只看顏色不看專業!
回歸這件輕生案,所謂「霸凌」,指上位有權者對屬下、相關人士,利用自己的職權而造成的職場上不合理、不合情甚至不合法的要求與壓迫,造成對方身心靈上受到嚴重的傷害或扭曲。試看吳姓公務員幾乎是經常超時加班而無法報加班費;長官不但不幫忙屬下創造更合理的工時與環境,反而要求這名屬下要在期限中完成任務;更可怕的是主官自己並非完全了解AI等科技,卻用自以為是的想法來領導團隊,請問這位吳姓公務員又怎麼可能發揮自己所長來完成任務與開創新局呢?更麻煩的是連深夜或假日都要回應長官的LINE,不回還得接受長官「耳提面命」;被退回公文還要挨罵甚至受辱……這樣的工作氛圍,請問不是霸凌又是什麼?
至於輕生不是單因性而是多層原因,吳姓公務員的遺書雖然隻字未提職場霸凌,可是死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這不是最大的對職場霸凌與長官最直接的抗議嗎?賴總統、卓揆與洪申翰,你們真的看到這位輕生的吳姓公務員在向執政黨抗議什麼嗎?知道他想要醒你們什麼問題嗎?
*作者為大學教師或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