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外科手術權威陳堯俐同時也是中部知名肝腎移植手術的外科名醫,但如今被指控,多次仲介病人到中國大陸進行肝臟、腎臟移植手術,並從中獲利2037萬元。彰化地檢署依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起訴,陳堯俐被求刑6年,其餘同夥被求刑3年。
「仲介台人到中國移植器官」名醫狂賺千萬
彰檢指出,陳堯俐涉嫌從2016起非法仲介6名台灣人到中國山東省青島市醫院進行器官移植,還有另外4人則被仲介至湖南省長沙市醫院接受肝臟與腎臟移植。
而陳堯俐及其同夥會向病患以器官供體費、術後照護醫療、中國醫師報酬、食宿交通等,肝臟移植收取500萬至750萬元、腎臟移植則為300萬至350萬元,10名病患一共賺取不法獲利2037萬元。
至於手法,是陳堯俐再醫院看診若找到有器官移植需求的病患,就會讓病患去跟生物科技黃姓負責人聯繫並收取費用,接著由楊姓藥廠負責人、從事器官移植服務的林女負責聯絡病患及當地醫師,前往中國進行手術,接著再由台灣一名謝姓助理到中國協助照護事宜。
檢方查出,光陳堯俐一人,不法所得高達1482萬元,僅在偵查過程中繳回270萬元,目前已經向法院聲請扣押其財產。另外,陳堯俐早在2008年間就曾因違法移植器官遭送懲戒,現在竟然又不知悔改。
考量被告等人嚴重違反醫學倫理、破壞器官無償捐贈的普世基本原則及我國的國際形象,依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等罪嫌起訴,求處陳堯俐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餘4名被告均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並沒收渠等全部不法所得合計2037萬元。
另外,令人難過的是,經過檢察官調查發現,多數病患在器官移植後並沒有回到健康狀態,大多存活2、3年後就死亡,甚至因器官移植失敗不治,根本無法回國,也有人回國一周後就過世,顯然仲介不明器官移植的風險性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