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信義行於君子,刑戮施於小人」,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光電弊案遭通緝,躲藏潛逃24天後,終於赴台南地檢署投案。但其主動投案,一說是他從善如流、棄暗投明;另一說則是「條件說」,指台南地院「縱放嫌犯」,此舉有高層指點,早已完成串證滅供——到底該把陳啟昱當成君子,還是小人?
掏空台鹽11億,隱匿消失24天
檢調偵辦台綠光電弊案,陳啟昱於2017年成立台鹽綠能公司後,涉嫌與光電案場仲介商勾結,收取鉅額土地開發服務費,並指定下包商承作光電基樁工程,相關款項回流到台綠高層和包商。陳啟昱涉收賄7000萬元,疑似掏空台鹽11億元,都是台灣人民的血汗錢,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
但此案仍有若干疑點。疑點之一:陳啟昱隱匿消失24天後,涉及台綠光電弊案不法金額高達11億元,卻有近1個月的自由身,足以將關鍵金流、人物跡證處理殆盡,如何能期待亡羊補牢?這段時間,他和他的「團隊」處理了什麼?被聲押、無保請回,是否有串供滅證?突然向南檢投案,藏匿在六龜山上這麼久的時間,難道未曾得到大咖的暗助接濟?
案情疑似向上燒,遇民進黨就轉彎
疑點之二:盛傳陳啟昱藏匿高雄山區,還傳出偷渡到菲律賓、越南,居然還到桃園逛夜市、趴趴走,簡直把檢警視為塑膠。然而,檢方提供警方製作查緝專刊時,用的竟是30年前的照片。法務部長鄭銘謙曾在國會備詢時,還特別指出,南檢一直掌握著陳啟昱的行蹤;最後竟是陳啟昱主動到南檢投案,難道不是檢警遇到民進黨人便自動轉彎?
疑點之三:陳啟昱涉嫌將官股公司變成自己小金庫,涉案金額是台綠資本額的3倍,依常情,存在高度逃亡可能,卻自聲押被駁回起,不見相關保全措施。事實上,台鹽綠能案的複雜案情,只不過是8年來孳生的綠能蟑螂冰山一角。連賴清德、卓榮泰千呼萬喚都叫不動他歸案,難怪立委謝龍介質疑,此事「背後早就喬好了」。民進黨高層沒有介入涉案嗎?
風頭過後便復出,沒有人是菊外人
對比陳啟昱案與柯文哲案,兩人受到的司法待遇,猶如天壤之別。台北地檢署找不到一槍斃命的證據,仍然要延長羈押柯文哲;陳啟昱所涉弊案案情嚴重,卻在重開羈押庭前,讓他溜之大吉。同樣是政治人物所涉的重大案件,南北辦案的態度卻大相逕庭。司法機關怠忽職守,替綠營權貴開後門,那麼,其他的相關光電弊案,又還能指望誰來偵辦?
民進黨人都說「沒有人是菊外人」,這不過是解危之詞。過去提拔「菊系」陳啟昱的民進黨高層,包括陳菊任用陳啟昱當高雄市副市長、蔡英文任用他當台鹽董事長,難道沒有政治責任嗎?可悲的是,陳菊主掌下監督百官的監察院,儼然成了民進黨的掌中傀儡,與違法犯紀的官員沆瀣一氣,淪為「只敢打蒼蠅、不敢打老虎」的養老院,敷衍交差、應付了事。
陳菊主政下的高雄市府,監委曾調查認定濫用善款,浪費設置裝置藝術,並糾正高雄市政府。縱然如此,並未阻斷菊系人馬步步高陞之仕途,也無礙陳菊北上接掌監察院。過去菊系人馬前科累累,涉及高雄氣爆案的高市官員安然過關,沉潛一段時間後就復出,若非官復原職,就是更上層樓。
盡情「上下交相賊」,全黨都在打假球
陳啟昱逃匿後又投案,如同賴清德政府的「縱囚案」。唐太宗以「縱囚」而自鳴得意,仁德可以讓小人變君子。但歐陽修在《縱囚論》不以為然地說,「吾見上下交相賊」,他只看到唐太宗和囚犯彼此用不正當的居心揣摩對方。歐陽修認為,這不是唐太宗施恩德、囚犯知信義的「美談」,不過是大家配合皇帝「作秀」,破壞國家法制而已。
豈止唐太宗縱囚的案例,賴清德與陳啟昱之間,不也正是妥妥的「上下交相賊」嗎?陳啟昱曾因涉非法農地豪宅對外宣布退出民進黨,而今因涉貪案遭查辦,民進黨稱陳啟昱仍具有黨員身分,顯然民進黨上下都在打假球。民進黨還有多少個陳啟昱?這樣的執政黨,台灣人民還能容忍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