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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繳一輩子保費卻全數充公!勞動部揭「做錯1件事」老年年金沒了,退休金都領不到

2024-12-10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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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職場工作的人,即使在職業工會辦理加保,即使一路由25歲保40年到退休,仍領不到勞保。(示意圖/取自photo-ac)

不在職場工作的人,即使在職業工會辦理加保,即使一路由25歲保40年到退休,仍領不到勞保。(示意圖/取自photo-ac)

國內許多兼職或自營工作者會選擇加保職業工會,替自己累積勞保年資。不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下稱勞保局)曾提醒,大台中作物栽培職業工會已在8月31日解散,並於同日申報所屬被保險人全體退保;該職業工會自9月1日起,已非勞保、職災保險的投保單位,自然也領不到勞保相關的各項給付,勞工無須再向該工會繳納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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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規定,請領勞保必須符合的領取資格為,勞工必須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且年滿55歲才退職或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25年,並持續繳納未中斷」,不在職場工作的人,即使在職業工會辦理加保,即使一路由25歲保40年到退休,仍領不到勞保,之前繳納的勞保費也不會退還,將全數充公。

領不到勞保年金的4大常見情況

1.無實際工作掛名投保

不少人擔心自身勞保年資不足,想透過掛名加保來彌補。然而,據《勞工保險條例》第16條及第24條規定,若無實際工作,掛名加保屬違法行為如經勞保局查獲,將撤銷被保險人資格,年資不予計算,已繳保費也不會退還,且勞工還必須補繳國民年金保費,已請領的保險給付也要追回。

2.受僱於海外企業

勞保僅限台灣本島、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的公司行號若長期在國外或中國居住工作的勞工,因從業地區不在上述範圍內,無法認定投保資格,亦不能透過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反之實際從業於「台澎金馬地區」的勞工,若僱用員工達5人以上,雇主必須替員工辦理勞保、就保及職保,無固定雇主或自營作業的勞工可由職業工會或漁會申報加保。

3.被公司派往國外關係企業

若被保險人被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可繼續參加勞保。但若出國期間處「留職停薪」狀態,且實際上不在原單位工作,薪資由國外服務單位支付,則不得再加保。是否可繼續投保需依個案事實認定其「雇傭關係」。

勞動部規定,若被轉受僱於其他公司,與原公司勞動關係終止,不得由原公司繼續加保但若借調至其他公司或原派遣公司的國外分公司服務,與原公司仍具有僱傭關係,原派遣公司應依《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第2款繼續加保。同樣的,若投保單位依法派遣員工赴中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且仍具有僱傭關係,則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繼續參加勞保。

4.入監服刑

若勞工因案停職或被羈押,尚未經法院判決確定,仍可參加勞保。但如經法院判決確定並入監服刑者,即無法再加保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責任編輯/蔡惠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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