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年,甲申年三月十七日,闖王李自成農民軍進至北京西直門外,開始炮轟城牆。炮聲隆隆,紫禁城內,早朝依然照例進行,皇帝和大臣們相對哭泣,手足無措,有的說,應當起用「閹黨逆案」中遭到嚴懲的官員;有的說,應當加封劉澤清為「東安伯」(以身體抱恙為藉口沒來馳援,成為南明弘光朝江左四鎮之一,後降清),要他從山東趕來「勤王」。崇禎帝朱由檢知道這些都是「打嘴炮」,不予理會,扶額低頭在御案上寫了十二個字,讓站在旁邊的司禮監太監王之心看了一下,隨即抹去。據說,其中六個字是「文臣人人可殺」,在皇帝心目中,朝政就是壞在這幫文臣手中的。
計六奇,《明季北略》,二十卷崇禎十七年甲申:
三月十九帝(崇禎)崩煤山。
勞動部轄下機關爆出同仁輕生及職場霸凌爭議,新任勞動部長從何佩珊由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接任,一上台再度鞠躬致歉,並強調日後勞動部不會只是守護勞工的最後防線,而是成為維護勞權的第一線。然而筆者認為,這只是惡性循環的開端,是整個國家機器運作不良,露出的表徵。霸凌案只是可見一「斑」,那行政效率等呢?還有什麼是我們不知道的?
先談談明朝滅亡的三大原因:明朝滅亡,大致上可以分成三個原因。
首先其一原因是17世紀的小冰河期,明末天災慘劇的主要是在西北,江南富到流油,明朝稅賦沒很重。但是是全國攤派,每個省都收一樣多,窮省收跟富省一樣多。這受限於當時的生產力水平以及氣候、地形地貌等條件,加上黨爭影響到了中央政府對各地區的控制力,而且因為江南地區海貿發達,白銀更容易取得,北方深處內陸,白銀不易取得,而一條鞭法又是以白銀作為收稅的工具,造成北方變相的多繳了一筆錢。也因此流賊自陝西起義後便一發不可收拾。
再來其二是明末的銀荒。日本鎖國政策,禁止出口當地白銀。美洲白銀,則是被歐洲人帶去打三十年戰爭。銀荒造成無法發放軍餉等需要用錢的地方。銀荒又意味著整個明朝的白銀數量下降,價格飆升,賦稅攤派大家更加無法繳納,部分地區陷入通貨緊縮,江南商業區跟著退步。(一條鞭法更重視白銀)。
第三,亡於黨爭,黨爭肇因於萬曆朝時民間生員與退休官員清議,天啟朝天啟帝直接把控司禮監魏忠賢,進而扶持閹黨,對抗以東林黨為首的文官集團,以達到自己的皇權維持高度位置,以及使兩大朋黨平衡政治權力。但是黨爭後來卻在崇禎朝變成,東林黨許多無能的文官上台,只是要報復異己,甚至影響前線戰爭。南明弘光朝內部黨爭,也可以歸咎在史可法政治判斷太慢上。直到南明都還有黨爭,所以根本不可能專心對抗清帝國。結論就是,文官比藩王(宗室只能以田賦換取「大明寶鈔」和銀子)、勛貴、宦官(至少他們能搞到錢)、將領(不應戰就會被文官彈劾)來得有滅國的責任。當然,小冰河期根本就是天要亡崇禎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