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蔡英文謊言國會改革,她曾發表民進黨主張的國會改革,表示要真正落實「人民的國會」、「開放的國會」、「專業的國會」,改革停滯、效率不彰的立法院。但她就任總統後,國會全無改革,民進黨佔據多數的立法院,卻變成政治紛擾、社會爭議的來源!對此,筆者為文呼籲「臺灣人民不應坐視立法院的腐化」,憂心的表示「立法院的荒誕是臺灣民主的災難」、「國會正常化 人民才會是真頭家」,也在報端為文「游錫堃的道歉 揭民主假象」,指出「民進黨敗壞立院 游錫堃難辭其咎」、「民進黨立委如蔡賴傀儡 淪獨裁幫兇」,但民進黨我行我素,背信忘諾,全無反省、改革,而賴清德當上總統後,對民進黨所謂的國會改革,更全部耍賴!
在賴清德選上總統後,筆者為文提醒「賴清德切勿失離憲政的大是大非」、「憲政人民生死事 賴別奧步」、「勿忘憲政核心 在於責任政治」、「總統 應對代表人民的立院負責」,但賴清德執迷不悟,居然夥同行政院、監察院和立法院民進黨團聲請國會改革法案暫時處分及釋憲,而許宗力所主持的憲法法庭,也配合演出一齣「大法官失職 民主大災難」的戲碼,使大法官實實在在的淪為「毀憲蛀蟲」,淪為憲政上的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檢視賴清德總統現時目前所提大法官人選,筆者認為,他們都是不合格、不適任大法官的人選!因為他們都未秉持憲政基本道德與良知,為守護憲政公義而發聲!
這些大法官被提名人,如被提名為司法院長的張文貞是國會改革釋憲案民進黨陣營指定的鑑定人,強烈主張國會改革違憲,這是一個偏私民進黨派,缺乏憲政主權在民、責任政治基本信念的不良人物!被提名為司法院副院長的姚立明則是賴清德競選總統總部主委,他沒有著作升等教授,完全不符合司法院組織法第4條第一項第四款資格!賴清德卻濫用司法院組織法第4條第一項第六款,那個威權戒嚴時期,當權者恩寵親私、操控司法的「富有政治經驗」之不當條款,提名姚立明為大法官兼司法院副院長,完全背離了現時憲政民主義理的要求!
至於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則是民進黨仲裁委員會主委,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何賴傑是太陽花學運護航者,可明顯看出他們民進黨化的政治傾向,而劉靜怡、張文貞、陳運財均附和民進黨黨綱的廢死主張,但在蔡英文掌控國會多數席次、全面執政的八年期間,並未督促民進黨人修改刑法規定,縱容大法官凌駕民意、越俎代庖的廢死,而不吭聲,那這群法律人當上大法官後,會尊重民意、健全法治嗎?這也就難怪,新國會智庫10月25日公布的民調會顯示,高達六成七民眾,反對支持廢死的大法官被提名人!
綜觀這些大法官被提名人,發現他們八年多來,一再漠視蔡英文及賴清德所造成的憲政災難,而不吭聲,他們都是躲在象牙塔內,咬文嚼字的鑽牛角尖,甚或是一些把正義講給學生聽,叫人去做,而自己卻沒有身體力行,甚或反其道的去擔任民進黨黨職,附和民進黨毀憲、敗法主張的法律人,他們實在不適任大法官!
為了避免「大法官民進黨化」,像憲政老鼠築窩聚巢一樣,繼續禍害臺灣人民的憲政災難,筆者認為,各黨派立法委員,應拒絕同意賴清德總統此次所提名的這些大法官人選!
*作者為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