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核銷約20億 作業費17億、人事費用3億
正因空勤總隊每年付出的整備勤務人力物力成本,都逾3500個飛行架次之多,才能達成每年約1000個架次左右的艱鉅任務;換言之,每個圓滿任務背後的代價,都是長期努力的積累,而其中最巨大也是最不可或缺的,正是備勤時付出的「沉沒成本」。
林政勳說,據他所知,花蓮縣政府日前以6名登山客未依申請路線爬山違反自治條例為由,要求其支付空勤總隊當次出動黑鷹直升機搜救的費用92萬2578元;類似情況,南投縣政府接著也要求一名葉姓登山客,負擔空勤總隊搜救他的費用222萬3133元,均是以黑鷹飛行每小時的油料、耗材費用約為19萬4727元為計算基準,再加上12名消防員及1名義消的超勤和執勤物資費8萬3922元,連同罰款總計238萬多元。
根據空勤總隊歷年送立院審議的預、決算書,該隊近年每年核銷的決算約為20億元,其中最大宗的費用分別為作業費17億餘元,以及人事費用3億元;當然,這還不還包括空勤總隊這些年來,陸續以每架新台幣1、2億元購置的9架法製海豚直升機,以及每架以約新台幣9億元購置的共8架美製黑鷹直升機。
雖說空中救災救難,是一個民主國家對人民理應提供的基本保護資源之一,惟民脂民膏,即使無法確保涓滴都用於刀口之上,也絕不應任意濫用,這也是身為一名公民最基本的公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