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公務員不應成為「服務至上」口號的犧牲品

2024-12-23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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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教育局近期出現網紅咆嘯公務員事件,疑似因不滿其子女就讀幼兒園管教處理方式,多次對教育局發起惡性投訴。(示意圖,柯承惠攝)

台南教育局近期出現網紅咆嘯公務員事件,疑似因不滿其子女就讀幼兒園管教處理方式,多次對教育局發起惡性投訴。(示意圖,柯承惠攝)

將民眾視為顧客,是現代公共服務中經常被提倡的理念。這種以人為本的服務模式,初衷是希望更好地解決民眾的需求,增進政府與人民之間的信任。然而當民眾濫用這份角色,缺乏自重與對基層人員的基本尊重時,行政機關理應嚴正捍衛公共服務者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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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教育局近期面對的網紅咆嘯事件,正是這種現象的縮影。一名家長因不滿其子女就讀幼兒園管教處理方式,多次對教育局發起惡性投訴,不僅在辦公室大聲咆哮、辱罵員工,甚至還公開其他幼童的影像,剪輯影片於網路上散播,指控教育局「吃案」,更讓一線員工身心俱疲。

在此案例中,這名網紅幾乎每天到辦公室,咄咄逼人地質問承辦人員是否包庇園長,甚至嘲笑基層人員的外貌,用極具侮辱性的言辭戲謔。壓力大到承辦人員選擇辭職,顯見這種情緒勞動帶來的無形壓力,遠比工作本身的繁重更具殺傷力。

這名家長的行為顯然已經越界。不僅威脅員工的心理健康,也侵害其他幼童和家長的隱私權。這種不理性的行為並沒有任何有效溝通,反而撕裂了行政機關與民眾間本就脆弱的信任紐帶。

直到員工遭受了難以承受的心理壓力,甚至有人離職後,教育局最終決定反擊,對該網紅提出多項刑事告訴,包括恐嚇、妨礙公務、誹謗等罪名,但顯然處理時機太過遲鈍了。倘若事件初期,教育局對家長的過激行為就能採取明確的態度,設置行為底線,局面當不至於如此失控。

近年來,類似事件在全國各公務機關中不斷上演,洽公民眾倘有辦理事項不如己意情形,動輒辱罵承辦人員,這都是第一線服務人員的日常風景。雖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5號判決指出,針對職務的批評屬於監督與言論自由範疇,不應以刑罰禁止。然而「對事不對人」是所有公共領域發表言論的基本準則,倘若民眾因情緒高漲而言語越界,以致侮辱或脅迫基層人員,機關實有必要站出來,保護其員工的身體、心理安全。

機關在面對民眾的不當行為時,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例如適當隔離當事人並安撫情緒,確保民眾在不侮辱人員的前提下充分表達意見,避免直接衝突。同時,當情況無法和平解決時,亦應果斷通過法律手段保障工作場所的安全與秩序。更重要的是,應在社會層面推動公共服務的認知教育,讓民眾理解公務員也是普通人,他們的工作需要被尊重與支持,這不僅是對公務員的保護,也是對公共服務運作的基本保障。

公共服務的運作依賴於雙向尊重。當行政機關將民眾視為顧客時,也應該要求「顧客」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只有在尊重和信任的基礎上,公共服務才能真正發揮它的價值。

*作者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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