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2)日針對馬總統提名的4位大法官人選吳陳鐶、林俊益、黃虹霞、蔡明誠進行同意權投票,最後4人都順利過關,將可擔任至2023年。而備受外界關注的修憲案,34案將分別在下午進入處理,交付協商。
經過昨(11)日審查過後,儘管民間團體呼籲應該延長審查投票時程,不過國民黨團仍主張,沒有反對理由,會對4人投下贊成票。
至於民進黨團原本決議,在九月政爭後反對《通保法》修法的法務部次長吳陳鐶,以及蔡英文學生、馬英九特別費案法官林俊益,一致投下反對票,不過也有綠委主張,應該4人都反對,明確表達立場。
最後投票結果,蔡明誠獲79票贊成、黃虹霞71票贊成、吳陳鐶65票贊成、林俊益63票贊成,反對黨立委對於最具爭議的林俊益、吳陳鐶都投下不贊成票或無效票。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一共由司法院正副院長加上其他13名大法官組成,依憲法增修條文,任期8年,不分屆次。因過去扁政府時期提名大法官曾遭杯葛,因此才會出現馬總統在卸任前一年,仍有4名大法官屆期已滿,可以再提名4名任期8年的人選。
2016年的新任總統,年底將可再提名5名新任大法官,2018年現任司法院正副院長賴浩敏及蘇永欽將卸任,2019年再有4人卸任;換算下來,縱使新任總統就職時15名大法官都是馬總統提名,但在下一任總統任期,仍有11名大法官會分別卸任,新總統仍有機會提名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