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殺八十七週年的紀念日,大屠殺持續長達六週以上,燒殺擄掠和無差別強姦,是人類不可遺忘的亞洲歷史悲劇,台灣卻沒有任何紀念活動。對比4月17日,卸任前的蔡英文親自參加了臺灣民主基金會董事長韓國瑜主辦、以色列國會訪問團為來賓的「國際大屠殺紀念日」活動,可見台灣朝野對歷史價值的態度,只不過是地緣政治選邊站的表演而已,完全沒有「普世性」。但從南京大屠殺留下的唯一活動影像證據「馬吉影片」重現的過程來說,台灣人卻是主要的貢獻者。
這個案例的意義,涵蓋了前電影資料館館長、國立臺南大學音像學院創辦人、現任台北松菸文創電影蒐藏家博物館館長的井迎瑞,所強調的電影文化資產保存與搶救專業的所有重要元素,從檔案的證據性、民間業餘影像價值的被忽略、媒材演變對記憶的風險、檔案在不同世代媒材間遷移(migration)的昂貴成本、搶救與解殖的關係、到文化資產返還(repatriation)原生地的正義性,絕對值得一篇學術論文來探討;且尋獲影像的過程,也映證了現實世界裡的尋寶懸疑性,毫不輸給虛構大片。
馬吉影片的曲折身世
「馬吉影片」是美國聖公會牧師約翰‧馬吉(John Magee)拍攝的16毫米電影膠片,1937年12月13日軍攻入南京時,多國外國傳教士以國際紅十字會為名,聯合向日軍爭取設立了「國際安全區」(難民庇護區),馬吉牧師是紅十字會主席,也是安全區管理委員會委員。從日軍入城到次年4月,他陸續在安全區內和南京郊區,不顧日軍禁止攝影的禁令,冒險用他的家用電影攝影機,拍下至少13卷、長約37分鐘的黑白無聲影片[註1]。馬吉將第一階段拍攝的8盒膠卷交給安全區管委會的總幹事、美國傳教士喬治‧費奇(George Ashmore Fitch,中文名為費吳生),請費奇在獲准搭乘日軍軍用火車離開南京時,偷帶去上海沖洗。費奇將膠卷縫進駝毛大衣內裡,躲過了日軍的檢查,送抵上海柯達沖印廠;他並將膠卷再製作成四份拷貝,設法分頭偷運到美國、英國和德國。其中10幅單格截圖,曾刊登在1938年5月16日的美國《生活》雜誌第14頁 [註2],是南京大屠殺第一次在西方主流媒體曝光;《生活》雜誌也特別註明,為保護拍攝者的安全,隱去了真實姓名。費奇將自己手邊的影片剪接成11分鐘版本,在美國組織過多次放映會,並試圖向國會議員遊說,希望美國不要再出口廢鐵給日本,因為都會被製成殺人武器,可是那時距太平洋戰爭爆發還有好幾年,遊說受挫而終。1946年東京戰犯審判,馬吉和費奇出庭作證,也試圖放映影片作為證據,但法庭並沒有採納,之後膠片就消聲匿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