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拆解「汙名」,創造更公平的未來

2025-01-02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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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污名不僅是一種社會現象,更是衡量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標。(美聯社)

作者認為,污名不僅是一種社會現象,更是衡量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標。(美聯社)

在人類社會中,污名是一種長期存在的隱性壓迫機制,深深嵌入到我們的文化、語言與社會結構中。它如影隨形,成為某些人群難以擺脫的陰影。從身體缺陷到精神健康問題,從社會地位到性別與族群,污名深刻影響了被貼上標籤者的自我認知、日常生活與社會互動,更塑造了整個群體在社會中的邊緣化地位。這種現象並非單純的心理作用,而是長期的社會建構與結構性不平等的結果。本文以厄文·高夫曼(Erving Goffman)的經典污名理論為起點,結合現代社會的實例,探索污名如何成為一種無形的社會鎖鏈,限制個人自由,損害社會和諧,並呼籲社會共同努力拆解這種不公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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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名」(stigma)一詞源自古希臘,原意指刻劃在奴隸或罪犯身上的身體標記,用以標示其社會地位或身份的不正常性。這些標記使得這些群體在公眾場合中被視為異類,進而受人排斥。隨著時代發展,污名的形式逐漸演變,不再局限於外在標記,而更多是基於社會身份和刻板印象的心理化產物。高夫曼將污名定義為「一種使個體從完全社會接納中被排除的特徵」,指出當某人不符合社會對正常人類型的預期時,這種偏差便成為污名的來源。

污名的形成是社會建構的過程,其核心在於「預設期待的破滅」。社會對人們的行為、外貌、能力等抱有一系列理所當然的期望,而當某個人未能滿足這些期望時,他們的身份便可能被降級,成為污名者(stigmatized)。例如,身體殘疾者因未能符合社會對「健全身體」的標準,往往被視為「不完整」或「有缺陷」的人;精神疾病患者則因違背了對「理性」的期待,被標籤為「危險」或「不可信任」。

現代污名不僅存在於個人層面,更多時候是制度性壓迫的體現。在宏觀層面,污名成為排斥某些群體的社會機制,影響到教育、就業、醫療等各方面資源的分配。例如,低收入戶常因「懶惰」的刻板印象而被忽視其努力;原住民族群則可能因歷史偏見被排除於主流經濟之外。

污名可以分為多種類型,每一種類型都代表了不同的社會偏見與壓迫形式。高夫曼將其歸納為以下三大類:

1. 身體污名:與身體特徵或能力相關的污名,例如肢體殘疾、皮膚病變、肥胖等。這些污名通常最為直接且顯而易見,使得個體在公共場合中難以避免地遭受他人注視或排斥。

2. 性格污名:與人格特徵或行為相關的污名,例如被認為意志薄弱、不誠實或精神異常。精神疾病患者、毒癮者和前囚犯往往受到此類污名的影響,進而導致就業機會減少、社會關係孤立。

3. 族群污名:基於種族、民族、宗教或文化背景的偏見,例如對某些種族的犯罪化、對移民的邊緣化或對特定宗教群體的妖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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