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制度會影響行為,因此罷免門檻太低形同鼓勵敗選者搶進操作,更可怕的是,現在已經是形同執政黨將罷免當成重選的機制,青鳥或綠營側翼在各地發動罷免藍營立委,並不是因為這些藍委犯了什麼錯,而是因為他們的立場和民進黨不同,這是典型的黨同伐異,甚而,有些藍委被挑出來罷免的原因,就是因為票數差距少,有機會奪回來。將罷免操作成重選,更藉此要改變國會席次,這已經完成違背憲法賦予人民罷免權的意涵,也是扭曲了罷免權。
事實上,在野黨這次修選罷法,完全沒有更動門檻,只是要求附身分證影印本,民進黨就已經哭天搶地,只因錯失了濫用罷免權的機會。
賴總統在談到更大的民主前,也許該先看Steven Levitsky和Daniel Ziblatt兩位哈佛大學政治學教授所著的《民主國家如何死亡》一書,書中提到民主的存續其實要依靠兩個不成文的規範,第一、互相包容,亦即避免將競爭對手視為寇讎,或是應該要消滅的敵人,整天指對手是賣台集團的賴政府顯然未做到這一點,朝野對立日趨嚴重也就不令人意外;第二項不成交的規範,就是領導人必須能自我節制,並非憲法賦予的機制都要用到極限,有合法性未必就有正當性,民進黨積極要推動的罷免,就是執政者不知節制權力的最典型例子。
當賴清德將罷免視為更大的民主,真正的關鍵在於他不願面對少數國會的現實,換句話說就是不願接受民主選舉的結果,這是過去幾個月來台灣政治動盪的根源,當他用所謂「更大的民主」來扺制國會、「打著民主反民主」時,只會讓台灣政局更加紛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