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年贈與子女超過488萬「免繳贈與稅」!國稅局教1招,省下鉅額稅金

2025-01-03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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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想資助子女買房,國稅局教1招省下大筆稅金。(示意圖/取自photo-ac)

父母想資助子女買房,國稅局教1招省下大筆稅金。(示意圖/取自photo-ac)

台灣的房價居高不下,不少父母擔憂子女未來,也想方設法的協助其買房。對此,國稅局就指出,納稅義務人可善用每人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由父母各自贈與給子女,不僅能滿足節稅規劃,也能讓子女利用受贈資金減輕買房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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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資助子女近千萬買房,國稅局教1招免繳贈與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目前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新臺幣244萬元,也就是說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只要當年度所贈與的金額累計不超過244萬元,即可免納贈與稅,而一般「同一年」採曆年制計算,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也舉例說明,若父母希望幫助子女在未來購置千萬元以上房產,建議在當年12月底前各贈與子女現金244萬元,合計488萬元,再於隔年1月各贈與子女244萬元,總計共贈與子女達976萬元。如此一來,不僅可免繳納贈與稅,還能讓子女有效利用受贈資金買房。

不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也提醒,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若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在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盡速向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財政部》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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