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111司法節「釘孤枝」群眾集會出現「法律系退出司法圈」的標語,引發網友熱議:到底有多瘋?標語製作者本人回應。
首先聲明,我不是小草,也不是在救柯,而是在講假博士案!君不見林環牆、彭文正都不是法律系,但是挺身對抗法律系總統、司法院長(許宗力)、行政院長(蘇貞昌)、法務部長(蔡清祥)、法官、檢察官(劉承武),大眾有目共睹。所以改由他倆來主掌司法大權,就是台灣司法改革出頭天。法律系當然應該out!賀德芬可圈可點,但因為我們希望由非法律人來主導司法,所以只能委屈她當副座。林環牆俠義優秀,傑出人才,出任司法院長絕對正確。因為布條位置不夠,本來還要寫「余正煌出任調查局長」,破格任用才能大快人心。
台灣歷經三屆台大法律系總統,手下院長部長大都是法律系,都沒有改革司法(馬英九時代還出現三起抗議司法不公,在總統府前自焚),而且每下愈況,所以一定要把這些法律系趕出司法界,司法正義才能起死回生。譬如童子賢、郭台鉻等企業家也將會是傑出司法院長。如果你認為一定要哈佛法律博士才適任司法院長,這代表你的思考已經僵化。
台灣司法之一大問題是:法律系壟斷司法:例如不服刑事不起訴,要提自訴時,強制規定須委請律師提出,但一請律師就是破財8萬元。另有些民事法官傲慢歧視,不同意非法律系者擔任訴訟代理人;刑事庭則硬性規定辯護人必須為律師,所以高虹安、柯文哲的律師費用都是天文數字!且一般人不能靠自學來報考律師及司法官,一定要上法律系補修學分。另請參考拙文:司法不公申訴中心
律師制度乃西洋司法之惡劣傳統,就是司法不公的開端,有錢人請律師,窮人沒辦法,法庭武器嚴重不對等,如同以色列用F35攻擊加薩。也好像隆乳,正宮一看小三跑去隆乳,她也趕快去做,不敢不做。在打官司時,一看對方請了律師,自己也不敢不請,如同軍備競賽,律師收費又甚高,故我標語上寫:吸血鬼。造成正義昂貴化!因此隆乳與律師制度均應禁止。在美國嘲笑律師的笑話,20年前就已經超過兩萬條。
若有人問:「滾出司法圈?那要法律系幹嘛!」,我的答覆是:「沒人強迫你去唸法律系」。國家司法正義,絕不是非有法律系不可。鐵的事實:立法委員八成以上不是法律系,立法的人都不是法律系,那麼執法者幹嘛必須法律系?現在國民法官99%不是法律系。將來司法正義的願景是:自己的官司自己打!大中小學開設法律課程,讓人人懂法律,如同駕駛人都必須了解交通規則。法律系則改名為法律教育系,畢業生分發到各級學校去教授法律課程,因此也不必擔心失業。將來可能不會再有職業法官、檢察官,司法官特考將會取消。現行紐約市的檢察官就是民選,墨西哥法官剛改為民選!
*作者為長期司改工作者